连云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连云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华业 (略) 仓储物流分拣项目、江苏 (略)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研发试验基地项目、江苏 (略) 年产2000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 4日-2023年1月 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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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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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仓储物流分拣项目 | 连云港 (略) 货场东部 | 连云港华亚 (略) | 租赁连云港 (略) 仓库,仓库占地面积5937.5平方米,以及露天场地,占地面积共计11474平方米。建设年储运共计41.1万吨铬铁矿石、硅锰矿石、硅铬矿石仓储物流项目,拟购置装载机、叉车、筛选机、包装机和脉冲除尘器等设备 | 1、废气 项目仓库一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筛分产生粉尘、铬及其化合物废气一起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仓库二包装粉尘、铬及其化合物废气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庙岭处理厂处理后排海,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相关标准要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入海。 3、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筛选机及废气收集系统风机等,源强约为85~88dB(A),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及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吸尘收集粉尘收集后交海关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研发试验基地项目 | 项目位于旗台 (略) 南侧 | 江苏 (略) | 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700平方米,新建港区基建材料生产线(设备、砼基础和钢结构)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480平方米,其中新建钢结构厂房约1500平方米,利用原钢筋加工厂面积约1980平方米,同时实施场地硬化、封闭管理、监控、宣传亮化、消防、环保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固化土300万方 | 1、废气 本项目尾矿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结块,结块的尾矿在破碎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破碎工序尾矿使用量为200万t/a,粉尘产生量为4t/a。破碎采用雾炮机降尘,降尘效率为70%,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1.2t/a。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限值。 2、废水 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委托连云港 (略) 定期清运。本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由沉淀池处理,冲洗废水静置沉淀后循环回用(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土渣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清洗机等器械,治理措施为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所有建筑物应进行地面固化处理,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库房满足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的要求;固废应当及时清运,禁止下雨天进行运输,防止雨水参杂污染物后进入地面下渗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产生的固化土主要作为港区抛填和建材使用,满足《复合固化土》(苏标协[2022]14号)、《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标准要求,满足二类建筑抛填需要按照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本项目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库房满足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的要求,使用本项目固化土作为路基填埋的企业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管理要求。 |
年产2000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项目位于连云港开发区新光路南经十一路西 | 江苏 (略) | 总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100m2,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购置FA2104N电子天平1台、100-1000μL移液器1台、5L蜀牛玻璃试剂瓶2台、ST2100F奥豪斯pH计1台、磁力搅拌器1台、SJ-QXJ-22.5数控欧冠超声清洗器1台、DHG-9070A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形成年产2000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的生产能力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墟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墟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磁力搅拌器、超声波清洗器、自动薄膜封口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处理,同时加强门窗的隔声性能,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新光路为交通干线,项目租赁厂房的南边界距离新光路边界为39m,项目厂房位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内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物、试剂原料废包装、废试剂、清洗废液、废用具及废空气过滤材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试剂原料废包装、废试剂、清洗废液、废用具及废空气过滤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华业 (略) 仓储物流分拣项目、江苏 (略)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研发试验基地项目、江苏 (略) 年产2000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 4日-2023年1月 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
传 真:0518-*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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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仓储物流分拣项目 | 连云港 (略) 货场东部 | 连云港华亚 (略) | 租赁连云港 (略) 仓库,仓库占地面积5937.5平方米,以及露天场地,占地面积共计11474平方米。建设年储运共计41.1万吨铬铁矿石、硅锰矿石、硅铬矿石仓储物流项目,拟购置装载机、叉车、筛选机、包装机和脉冲除尘器等设备 | 1、废气 项目仓库一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筛分产生粉尘、铬及其化合物废气一起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仓库二包装粉尘、铬及其化合物废气经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庙岭处理厂处理后排海,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相关标准要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入海。 3、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筛选机及废气收集系统风机等,源强约为85~88dB(A),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及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吸尘收集粉尘收集后交海关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研发试验基地项目 | 项目位于旗台 (略) 南侧 | 江苏 (略) | 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700平方米,新建港区基建材料生产线(设备、砼基础和钢结构)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480平方米,其中新建钢结构厂房约1500平方米,利用原钢筋加工厂面积约1980平方米,同时实施场地硬化、封闭管理、监控、宣传亮化、消防、环保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固化土300万方 | 1、废气 本项目尾矿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结块,结块的尾矿在破碎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破碎工序尾矿使用量为200万t/a,粉尘产生量为4t/a。破碎采用雾炮机降尘,降尘效率为70%,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1.2t/a。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限值。 2、废水 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委托连云港 (略) 定期清运。本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由沉淀池处理,冲洗废水静置沉淀后循环回用(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土渣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清洗机等器械,治理措施为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所有建筑物应进行地面固化处理,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库房满足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的要求;固废应当及时清运,禁止下雨天进行运输,防止雨水参杂污染物后进入地面下渗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产生的固化土主要作为港区抛填和建材使用,满足《复合固化土》(苏标协[2022]14号)、《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标准要求,满足二类建筑抛填需要按照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本项目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库房满足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的要求,使用本项目固化土作为路基填埋的企业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管理要求。 |
年产2000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项目位于连云港开发区新光路南经十一路西 | 江苏 (略) | 总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100m2,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购置FA2104N电子天平1台、100-1000μL移液器1台、5L蜀牛玻璃试剂瓶2台、ST2100F奥豪斯pH计1台、磁力搅拌器1台、SJ-QXJ-22.5数控欧冠超声清洗器1台、DHG-9070A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形成年产2000套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的生产能力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墟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墟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磁力搅拌器、超声波清洗器、自动薄膜封口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处理,同时加强门窗的隔声性能,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新光路为交通干线,项目租赁厂房的南边界距离新光路边界为39m,项目厂房位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内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物、试剂原料废包装、废试剂、清洗废液、废用具及废空气过滤材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试剂原料废包装、废试剂、清洗废液、废用具及废空气过滤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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