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顶创恒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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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顶创恒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审查意见

三明顶创 (略) :

你公司《关于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查意见的申请》收悉。根据《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3号)、《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和《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明环评〔2020〕41号)等相关规定, (略) 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初审意见的函》,对照《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如下:

一、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76吨/年、氮氧化物0.83吨/年。

二、该项目位于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 (略) 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地 (略) 建成区;行业类别为铁合金冶炼(C3140),不 (略) 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该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倍调剂,所需申购总量为:二氧化硫2.112吨/年,氮氧化物0.996吨/年。

四、总量指标来源于排污权交易。

五、你公司在正式排污之日前需自行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 (略) 温泉公园路69号)申购所需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三明顶创 (略) :

你公司《关于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查意见的申请》收悉。根据《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3号)、《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和《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明环评〔2020〕41号)等相关规定, (略) 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初审意见的函》,对照《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如下:

一、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76吨/年、氮氧化物0.83吨/年。

二、该项目位于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 (略) 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地 (略) 建成区;行业类别为铁合金冶炼(C3140),不 (略) 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该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倍调剂,所需申购总量为:二氧化硫2.112吨/年,氮氧化物0.996吨/年。

四、总量指标来源于排污权交易。

五、你公司在正式排污之日前需自行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 (略) 温泉公园路69号)申购所需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三明顶创 (略) :

你公司《关于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查意见的申请》收悉。根据《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3号)、《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和《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明环评〔2020〕41号)等相关规定, (略) 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初审意见的函》,对照《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如下:

一、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76吨/年、氮氧化物0.83吨/年。

二、该项目位于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 (略) 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地 (略) 建成区;行业类别为铁合金冶炼(C3140),不 (略) 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该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倍调剂,所需申购总量为:二氧化硫2.112吨/年,氮氧化物0.996吨/年。

四、总量指标来源于排污权交易。

五、你公司在正式排污之日前需自行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 (略) 温泉公园路69号)申购所需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三明顶创 (略) :

你公司《关于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查意见的申请》收悉。根据《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3号)、《 (略) 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和《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明环评〔2020〕41号)等相关规定, (略) 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初审意见的函》,对照《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如下:

一、三明顶创 (略)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76吨/年、氮氧化物0.83吨/年。

二、该项目位于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 (略) 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地 (略) 建成区;行业类别为铁合金冶炼(C3140),不 (略) 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该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2倍调剂,所需申购总量为:二氧化硫2.112吨/年,氮氧化物0.996吨/年。

四、总量指标来源于排污权交易。

五、你公司在正式排污之日前需自行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 (略) 温泉公园路69号)申购所需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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