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恰普河)砂石料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恰普河)砂石料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恰普河)砂石料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

地理坐标:东经83°14′28″,北纬43°22′58″

建设单位:新源县鑫通国有资本投资 (略)

环评机构:贵州安诚晟景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恰普河)砂石料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矿区总面积为4.46h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253m—1234m,生产规模为年开采砂石料20万m3。项目总投资647.41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二、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为防止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应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20km/h以下,既可减少扬尘量,又可降低车辆噪声,同时有利于施工现场安全。卸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沙子、石子堆场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2)为防止物料堆场扬尘的污染,本评价建议,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运进或运出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3)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5)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按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在施工现场建造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2)在施工现场建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4)严禁各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各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2)针对具体机械设备采取多种措施降噪:①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对于位置固定的这些机械设备,如不能在操作间工作的,可适当建立临时单面声屏障;②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空压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隔声罩或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③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④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施工期间的车辆、人员调度和管理,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避免操作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⑤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降低施工交通噪声: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尽量减少夜间运输,经过村庄路段时尽量减少或杜绝鸣笛;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表土、风化层土的规范管理和处理,确保其进入排土场保存。排土场设置挡土墙、截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

对于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垃圾收集箱,如废物箱等加以收集,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恰普河)砂石料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

地理坐标:东经83°14′28″,北纬43°22′58″

建设单位:新源县鑫通国有资本投资 (略)

环评机构:贵州安诚晟景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玉什布拉克村(恰普河)砂石料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矿区总面积为4.46h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253m—1234m,生产规模为年开采砂石料20万m3。项目总投资647.41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二、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为防止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应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20km/h以下,既可减少扬尘量,又可降低车辆噪声,同时有利于施工现场安全。卸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沙子、石子堆场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2)为防止物料堆场扬尘的污染,本评价建议,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运进或运出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3)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5)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按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1)在施工现场建造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2)在施工现场建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4)严禁各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各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2)针对具体机械设备采取多种措施降噪:①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对于位置固定的这些机械设备,如不能在操作间工作的,可适当建立临时单面声屏障;②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空压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隔声罩或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③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④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施工期间的车辆、人员调度和管理,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避免操作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⑤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降低施工交通噪声: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等,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尽量减少夜间运输,经过村庄路段时尽量减少或杜绝鸣笛;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表土、风化层土的规范管理和处理,确保其进入排土场保存。排土场设置挡土墙、截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

对于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垃圾收集箱,如废物箱等加以收集,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