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在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及自贸港建设宏观背景下,为更好的指导乌场春园湾南片区的发展,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 (略) (略) 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衔接落实好《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有效管理 (略) 乌场春园湾南片区建设,特编制《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委托(万宁)〔2022]2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7日
《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编制历程
《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过程中 (略) 内专家、 (略) 人民 (略) 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22年4月22日通过《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22年5月9日提交专家评审会修改成果,并进行了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同期,征求各职能部门修改意见并修改。
——2022年8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纪要(万规委纪【2022】3号)通过了《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2年10月8日《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委托(万宁)〔2022〕20号)。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临大花角滨海旅游度假区、南临南海、西南临近万宁滨海旅游公路、北临小海。规划范围面积约为134.32公顷。
发展目标
国家对外开放口岸:依托乌场港综合服务区,借助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环境大背景,结合规划区自身发展基础和条件,打造对外开放口岸平台,积极争取乌场港成为国家对外开放海港一类口岸。
自贸港冷链物流先行示范区:在现有港口的基础上,打造乌场渔港经济区,做好南海救捞服务保障。依托自贸港政策优势,打造冷链物流先行试验区,发展海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乌场临港产业园与智慧物流基地,积极利用原产地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勇于创新,先行先试。
万宁乌场春园湾起步区:规划区作为乌场春园湾片区的南片区,随着乌场港与冷链物流园区的建设,可作为整个乌场春园湾片区的产业起步区,承上启下,驱动乌场春园湾大片区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定位
乌场港综合服务区,冷链物流产业示范区,乌场春园湾先行启动区。
空间结构
规划区整体形成“一心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即南北 (略) 区的交通连接轴与东西向主干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
“四区”:即冷链物流区、港口配套区、新能源智能制造区、生态保留区。其中,冷链物流区位于规划区西侧,围绕冷链物流核心产业,打造集冷储物流、精深加工、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区;港口配套区,位于规划区南侧,围绕港口码头及周边配套商业,发展现代渔业、渔港美食和水产交易等核心产业,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具有多元化吸引力和国际化的港口配套服务区;新能源智能制造区,位于规划区的中部,主要为新能源制造产业,发展智慧、新材料研发中心、创新孵化、智能制造展示中心、大数据应用核心项目;生态保留区,位于规划区的东侧,以生态保护为主。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内常住人口规模约为3600人,产业人口规模约为12500人,服务人口规模约为4300人。总人口约为20400人。
用地规模:用地包括居住用地、核心服务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其他发展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用地总规模约为134.32公顷。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公顷,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31.5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平均容积率不超过1.20(不含留白用地)。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类型 | 一级类 | 二级类 | 三级类 | 用地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建设用地 | 07 | 居住用地 | 0702 | 城镇住宅用地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6.70 | 7.04 | 5.83 |
0704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 —— | 0.34 | 0.30 | ||||
07/09 | 居住/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 | 0701/0901 | 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 */* | 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 5.86 | 5.86 | 5.10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 | —— | 0.95 | 2.10 | 0.83 | |
0804 | 教育用地 | * | 中小学用地 | 1.15 | 1.00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01 | 商业用地 | * | 零售商业用地 | 0.99 | 12.84 | 0.86 | |
0901/0902 | 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 | */0902 |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 | 4.68 | 4.07 | ||||
0901/0902/0901 | 商业/商务金融/商业混合用地 | */0902/* |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 | 7.17 | 6.23 | ||||
10 | 工矿用地 | 1001 | 工业用地 | * | 一类工业用地 | 7.10 | 7.10 | 6.17 | |
10/08 | 工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混合用地 | 1001/0802 | 工业/科研混合用地 | */0802 | 一类工业/科研混合用地 | 4.35 | 4.35 | 3.78 | |
10/11 | 工矿/仓储混合用地 | 1001/1101 | 工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 */* | 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 20.44 | 20.44 | 17.77 | |
11 | 仓储用地 | 1101 | 物流仓储用地 | —— | —— | 5.47 | 5.47 | 4.76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204 | 港口码头用地 | —— | —— | 10.62 | 31.79 | 9.23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 | —— | 21.17 | 18.41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1301 | 供水用地 | 0.53 | 1.74 | 0.46 | |||
1306 | 通信用地 | —— | —— | 0.16 | 0.14 | ||||
1309 | 环卫用地 | —— | —— | 0.31 | 0.27 | ||||
1310 | 消防用地 | —— | —— | 0.74 | 0.64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02 | 防护绿地 | —— | —— | 10.78 | 10.78 | 9.37 | |
16 | 留白用地 | —— | —— | —— | —— | 5.49 | 5.49 | 4.77 | |
建设用地总计 | 115.00 | 115.00 | 100.00 | ||||||
非建设用地 | 01、02、03、04 |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 | —— | —— | —— | —— | 19.32 | 19.32 | —— |
非建设用地总计 | 19.32 | 19.32 | —— | ||||||
规划范围总面积 | 134.32 | —— |
开发建设控制
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设定5类开发建设强度分区:非建筑区、低强度区、中低强度区、中强度区和中高强度区。
非建筑区:主要包括河流水系、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道路等。
低强度区(0<FAR≤0.6):容积率上限为0.6的地块,为中小学用地。
中低强度区(0.6<FAR≤1.0):包括容积率上限为0.8、1.0的地块,主要为供水用地、通信用地、消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中强度区(1.0<FAR≤1.5):包括容积率上限为1.5的地块,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环卫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
高强度区(1.5<FAR≤1.8):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一类工业混合用地、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控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港口码头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40%以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30%以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以上,建筑系数控制在40%以上。
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区内建筑高度按3级高度区间进行控制:H≤15米、15米<H≤24米、24米<H≤60米。
H≤15米:为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15米的地块,主要分布在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通信用地、环卫用地、供水用地、中小学用地以及规划区内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5米<H≤24米:包括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15米和24米的地块。主要分布在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消防用地、一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一类物流仓储/一类工业混合用地、机关团体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以及港口码头用地。
24米<H≤60米:包括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60米的地块。60米高度控制地块主要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建筑限高为分级管控,分别控制限高36米和60米,其中:限高60米建筑的投影面积不超过所在地块面积的5%,其余建筑高度按照36米管控。参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关规定, (略) 规划道路及相邻地块最小距离按照最低建筑、36米建筑与60米建筑进行管控。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对外交通:对依托规划的疏港大道连接县道(X432)、环小海路及万北线(县道X430),往西可快速联通往万宁主城区、环岛高速公路、环岛高铁等地区与区域性快速交通。另外,环岛旅游公路从规划区的南侧呈东、西向穿过,将规划区与滨海沿线景区景点进行串联,进一步加强规划区对外滨海旅游交通可达性。
对内交通: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3个等级。以主干路作为主要道路骨架联系区内交通和对外交通, (略) 的主要客运、货运交通;次干路、支路形成网格状,作为二级分流系统。
区内主干路红线宽36/45m、区内干次路红线宽24/34m、区内支路红线宽16m。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10公顷,分别为机关团体用地与中小学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为 (略) 海警第一工作站(乌场执法站),用地面积为0.95公顷;为中小学用地,中小学用地为现状保留的春园小学,用地面积为1.15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约为12.84公顷,分别为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为春园村与乌场下村后期部分拆迁改造后的村民留用地,用地面积为2.75公顷。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为冷链物流产业园配套的零售商业、商务办公、 (略) 场等设施用地,也可为整个片区进行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11.85公顷。
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规划
规划布局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共计约10.78公顷,均为防护绿地。主要为疏港路及区内主干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与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周边的防护绿地。
规划充分利用滨海海防林、等自然景观资源,构建滨海生态游憩带;结合用地布局,形成一处休闲公园和带状绿地,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实现生态保育、安全防护、视觉景观和休闲游憩等多功能。
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由万宁水厂通过供水管线延伸覆盖供水,平均日生活用水量约0.48万吨/日。
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的污水收集后统一排入万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平均日污水量约0.38万吨/日。
再生水工程规划:规划布置了中水管网系统,污水经二级处理后的中水,其水质应满足相关水质标准,消毒后利用再生水管网系统用于冲洗道路及浇洒防护绿地等。再生水需求量约857吨/日。
雨水工程规划:根据地形条件,规划将雨水排放分为多个排水系统,港口区雨水收集后经港区雨水管道排入大海,其他区域依地形布置雨水收集系统排入北部的河流水系。雨水主要采用暗管排水,管线沿道路平行设置,雨水分片集中汇入干管中,敷设的雨水干管坡度走向均与道路坡度一致。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区用电负荷集中区域设2座10kV开闭所进行中压配电,占地面积约250㎡。电源由保定110KV站、乌场110KV站两座变电站联合供电。远期规划区用电负荷约12MW。
电信工程规划:规划区设置电信汇聚机房一座,并兼容建设邮政支局,为规划区提供电信信号与邮政业务服务。
燃气工程规划:本规划区燃气由新建的乌场LNG气化站供给。平均日用气量4270.75标m3/d。
附件
区位分析图
综合现状分析图
空间结构图
地块管控用地规划图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道路系统规划图
管控单元划分图
A单元控制图则、B单元控制图则
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
建设密度-建筑系数控制规划图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在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及自贸港建设宏观背景下,为更好的指导乌场春园湾南片区的发展,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 (略) (略) 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衔接落实好《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有效管理 (略) 乌场春园湾南片区建设,特编制《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委托(万宁)〔2022]2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7日
《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编制历程
《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过程中 (略) 内专家、 (略) 人民 (略) 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22年4月22日通过《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22年5月9日提交专家评审会修改成果,并进行了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同期,征求各职能部门修改意见并修改。
——2022年8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纪要(万规委纪【2022】3号)通过了《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2年10月8日《乌场春园湾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委托(万宁)〔2022〕20号)。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临大花角滨海旅游度假区、南临南海、西南临近万宁滨海旅游公路、北临小海。规划范围面积约为134.32公顷。
发展目标
国家对外开放口岸:依托乌场港综合服务区,借助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环境大背景,结合规划区自身发展基础和条件,打造对外开放口岸平台,积极争取乌场港成为国家对外开放海港一类口岸。
自贸港冷链物流先行示范区:在现有港口的基础上,打造乌场渔港经济区,做好南海救捞服务保障。依托自贸港政策优势,打造冷链物流先行试验区,发展海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乌场临港产业园与智慧物流基地,积极利用原产地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勇于创新,先行先试。
万宁乌场春园湾起步区:规划区作为乌场春园湾片区的南片区,随着乌场港与冷链物流园区的建设,可作为整个乌场春园湾片区的产业起步区,承上启下,驱动乌场春园湾大片区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定位
乌场港综合服务区,冷链物流产业示范区,乌场春园湾先行启动区。
空间结构
规划区整体形成“一心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即南北 (略) 区的交通连接轴与东西向主干道形成的产业发展轴。
“四区”:即冷链物流区、港口配套区、新能源智能制造区、生态保留区。其中,冷链物流区位于规划区西侧,围绕冷链物流核心产业,打造集冷储物流、精深加工、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区;港口配套区,位于规划区南侧,围绕港口码头及周边配套商业,发展现代渔业、渔港美食和水产交易等核心产业,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具有多元化吸引力和国际化的港口配套服务区;新能源智能制造区,位于规划区的中部,主要为新能源制造产业,发展智慧、新材料研发中心、创新孵化、智能制造展示中心、大数据应用核心项目;生态保留区,位于规划区的东侧,以生态保护为主。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内常住人口规模约为3600人,产业人口规模约为12500人,服务人口规模约为4300人。总人口约为20400人。
用地规模:用地包括居住用地、核心服务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其他发展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用地总规模约为134.32公顷。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公顷,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31.5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平均容积率不超过1.20(不含留白用地)。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类型 | 一级类 | 二级类 | 三级类 | 用地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建设用地 | 07 | 居住用地 | 0702 | 城镇住宅用地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6.70 | 7.04 | 5.83 |
0704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 —— | 0.34 | 0.30 | ||||
07/09 | 居住/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 | 0701/0901 | 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 */* | 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 5.86 | 5.86 | 5.10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 | —— | 0.95 | 2.10 | 0.83 | |
0804 | 教育用地 | * | 中小学用地 | 1.15 | 1.00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01 | 商业用地 | * | 零售商业用地 | 0.99 | 12.84 | 0.86 | |
0901/0902 | 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 | */0902 |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 | 4.68 | 4.07 | ||||
0901/0902/0901 | 商业/商务金融/商业混合用地 | */0902/* |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 | 7.17 | 6.23 | ||||
10 | 工矿用地 | 1001 | 工业用地 | * | 一类工业用地 | 7.10 | 7.10 | 6.17 | |
10/08 | 工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混合用地 | 1001/0802 | 工业/科研混合用地 | */0802 | 一类工业/科研混合用地 | 4.35 | 4.35 | 3.78 | |
10/11 | 工矿/仓储混合用地 | 1001/1101 | 工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 */* | 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 20.44 | 20.44 | 17.77 | |
11 | 仓储用地 | 1101 | 物流仓储用地 | —— | —— | 5.47 | 5.47 | 4.76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1204 | 港口码头用地 | —— | —— | 10.62 | 31.79 | 9.23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 | —— | 21.17 | 18.41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1301 | 供水用地 | 0.53 | 1.74 | 0.46 | |||
1306 | 通信用地 | —— | —— | 0.16 | 0.14 | ||||
1309 | 环卫用地 | —— | —— | 0.31 | 0.27 | ||||
1310 | 消防用地 | —— | —— | 0.74 | 0.64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02 | 防护绿地 | —— | —— | 10.78 | 10.78 | 9.37 | |
16 | 留白用地 | —— | —— | —— | —— | 5.49 | 5.49 | 4.77 | |
建设用地总计 | 115.00 | 115.00 | 100.00 | ||||||
非建设用地 | 01、02、03、04 |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 | —— | —— | —— | —— | 19.32 | 19.32 | —— |
非建设用地总计 | 19.32 | 19.32 | —— | ||||||
规划范围总面积 | 134.32 | —— |
开发建设控制
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设定5类开发建设强度分区:非建筑区、低强度区、中低强度区、中强度区和中高强度区。
非建筑区:主要包括河流水系、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道路等。
低强度区(0<FAR≤0.6):容积率上限为0.6的地块,为中小学用地。
中低强度区(0.6<FAR≤1.0):包括容积率上限为0.8、1.0的地块,主要为供水用地、通信用地、消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中强度区(1.0<FAR≤1.5):包括容积率上限为1.5的地块,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环卫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
高强度区(1.5<FAR≤1.8):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一类工业混合用地、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控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港口码头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40%以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30%以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以上,建筑系数控制在40%以上。
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区内建筑高度按3级高度区间进行控制:H≤15米、15米<H≤24米、24米<H≤60米。
H≤15米:为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15米的地块,主要分布在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通信用地、环卫用地、供水用地、中小学用地以及规划区内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5米<H≤24米:包括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15米和24米的地块。主要分布在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消防用地、一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一类物流仓储/一类工业混合用地、机关团体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以及港口码头用地。
24米<H≤60米:包括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60米的地块。60米高度控制地块主要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建筑限高为分级管控,分别控制限高36米和60米,其中:限高60米建筑的投影面积不超过所在地块面积的5%,其余建筑高度按照36米管控。参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相关规定, (略) 规划道路及相邻地块最小距离按照最低建筑、36米建筑与60米建筑进行管控。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对外交通:对依托规划的疏港大道连接县道(X432)、环小海路及万北线(县道X430),往西可快速联通往万宁主城区、环岛高速公路、环岛高铁等地区与区域性快速交通。另外,环岛旅游公路从规划区的南侧呈东、西向穿过,将规划区与滨海沿线景区景点进行串联,进一步加强规划区对外滨海旅游交通可达性。
对内交通: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3个等级。以主干路作为主要道路骨架联系区内交通和对外交通, (略) 的主要客运、货运交通;次干路、支路形成网格状,作为二级分流系统。
区内主干路红线宽36/45m、区内干次路红线宽24/34m、区内支路红线宽16m。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10公顷,分别为机关团体用地与中小学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为 (略) 海警第一工作站(乌场执法站),用地面积为0.95公顷;为中小学用地,中小学用地为现状保留的春园小学,用地面积为1.15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约为12.84公顷,分别为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混合用地、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为春园村与乌场下村后期部分拆迁改造后的村民留用地,用地面积为2.75公顷。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与零售商业/商务金融/ (略) 场混合用地为冷链物流产业园配套的零售商业、商务办公、 (略) 场等设施用地,也可为整个片区进行商业服务,用地面积为11.85公顷。
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规划
规划布局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共计约10.78公顷,均为防护绿地。主要为疏港路及区内主干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与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周边的防护绿地。
规划充分利用滨海海防林、等自然景观资源,构建滨海生态游憩带;结合用地布局,形成一处休闲公园和带状绿地,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实现生态保育、安全防护、视觉景观和休闲游憩等多功能。
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由万宁水厂通过供水管线延伸覆盖供水,平均日生活用水量约0.48万吨/日。
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的污水收集后统一排入万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平均日污水量约0.38万吨/日。
再生水工程规划:规划布置了中水管网系统,污水经二级处理后的中水,其水质应满足相关水质标准,消毒后利用再生水管网系统用于冲洗道路及浇洒防护绿地等。再生水需求量约857吨/日。
雨水工程规划:根据地形条件,规划将雨水排放分为多个排水系统,港口区雨水收集后经港区雨水管道排入大海,其他区域依地形布置雨水收集系统排入北部的河流水系。雨水主要采用暗管排水,管线沿道路平行设置,雨水分片集中汇入干管中,敷设的雨水干管坡度走向均与道路坡度一致。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区用电负荷集中区域设2座10kV开闭所进行中压配电,占地面积约250㎡。电源由保定110KV站、乌场110KV站两座变电站联合供电。远期规划区用电负荷约12MW。
电信工程规划:规划区设置电信汇聚机房一座,并兼容建设邮政支局,为规划区提供电信信号与邮政业务服务。
燃气工程规划:本规划区燃气由新建的乌场LNG气化站供给。平均日用气量4270.75标m3/d。
附件
区位分析图
综合现状分析图
空间结构图
地块管控用地规划图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道路系统规划图
管控单元划分图
A单元控制图则、B单元控制图则
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
建设密度-建筑系数控制规划图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