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清县2022年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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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2022年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 2022 年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你单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汪清县 2022 年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汪清县鸡冠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工程:渠道衬砌共 1 条,为灌溉干渠,总长2054m,另修建进水闸等总计 3 处,倒虹吸钢管 1 处,盖板涵 14 处。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肥料;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以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减少含油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建设地设置 1 座 30m3沉淀池,做好防渗工程,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过程中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采用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噪声敏感点处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暂存至防渗防雨的临时贮存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弃渣暂存于弃渣场内堆放;沉淀池沉渣量暂存于弃渣场内,禁止向河床内倾倒建筑垃圾。营运期加强管理,严禁废农药瓶等农业废物及沿途垃圾进入渠道内,以防止污染灌溉水质、毒害水生生物。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五、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关于《汪清县 2022 年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你单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汪清县 2022 年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汪清县鸡冠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工程:渠道衬砌共 1 条,为灌溉干渠,总长2054m,另修建进水闸等总计 3 处,倒虹吸钢管 1 处,盖板涵 14 处。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肥料;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以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减少含油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建设地设置 1 座 30m3沉淀池,做好防渗工程,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过程中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采用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噪声敏感点处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暂存至防渗防雨的临时贮存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弃渣暂存于弃渣场内堆放;沉淀池沉渣量暂存于弃渣场内,禁止向河床内倾倒建筑垃圾。营运期加强管理,严禁废农药瓶等农业废物及沿途垃圾进入渠道内,以防止污染灌溉水质、毒害水生生物。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五、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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