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阳镇春光村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春阳镇春光村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春阳镇春光村粮食烘干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春阳镇春光村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汪清县春阳镇春光村,利用村里现有空厂区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209m2,主要建设彩钢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171m2,内设1台4t/h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建设1台200t/d烘干塔;原粮仓1个、建筑面积177m2,仓储量500t;干粮仓1个、建筑面积177m2,仓储量1000t;原有仓库2个、建筑面积分别为750m2、30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烘干玉米1320t,年产干玉米1000t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新建一台 4t/h 生物质热风炉进行生产供热,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成型生物质燃料进行封闭存储,建立封闭的存储间,并且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烘干塔粉尘通过烘干塔内排湿孔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烘干塔两侧排潮口处设置折流挡板,排潮口以下四周设置抑尘网罩,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在安装设备过程中,进行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密闭厂房、增加绿化,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粮食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原粮杂质和粮食烘干过程中收集的轻质飞扬物质集中收集,运至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在密闭存储间,装袋暂存,定期外售用作农肥;热风炉灰渣暂存在锅炉房封闭存储间内,装袋暂存,定期外售用作农肥。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具体事项,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关于《春阳镇春光村粮食烘干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春阳镇春光村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汪清县春阳镇春光村,利用村里现有空厂区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209m2,主要建设彩钢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171m2,内设1台4t/h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建设1台200t/d烘干塔;原粮仓1个、建筑面积177m2,仓储量500t;干粮仓1个、建筑面积177m2,仓储量1000t;原有仓库2个、建筑面积分别为750m2、30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烘干玉米1320t,年产干玉米1000t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新建一台 4t/h 生物质热风炉进行生产供热,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成型生物质燃料进行封闭存储,建立封闭的存储间,并且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烘干塔粉尘通过烘干塔内排湿孔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烘干塔两侧排潮口处设置折流挡板,排潮口以下四周设置抑尘网罩,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在安装设备过程中,进行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密闭厂房、增加绿化,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粮食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原粮杂质和粮食烘干过程中收集的轻质飞扬物质集中收集,运至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在密闭存储间,装袋暂存,定期外售用作农肥;热风炉灰渣暂存在锅炉房封闭存储间内,装袋暂存,定期外售用作农肥。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具体事项,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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