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23年工业用地供地信息公告
镇雄县2023年工业用地供地信息公告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3-01-17
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有效提高供地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将位于镇雄县城南部新区、南台街道办呢噜坪产业园及以勒镇纺织服装产业园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宗地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宗地规划设计要求
(一)宗地编号:镇雄G2022—119号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位置:镇雄县以勒镇纺织服装产业园。
3、面积:161.26亩(*平方米)。
4、容积率:1<R<2.0。
5、绿地率:>10%。
6、建筑密度:<40%。
(二)宗地编号:镇雄G2022—121号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位置:镇雄县南台街道呢噜坪易地搬迁产业园。
3、面积:120.33亩(80221平方米)。
4、容积率:1<R<2.0。
5、绿地率:>10%。
6、建筑密度:<40%。
(三)宗地编号:镇雄G2023—12号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位置:镇雄县南部新区镇雄大道与兴康南路交叉口(镇雄大道东侧、兴康南路南侧)。
3、面积:91.48亩(60987平方米)。
4、容积率:1<R≤2.0。
5、绿地率:>10%。
6、建筑密度:<50%。
二、功 (略) 设计要求
(一)城市设计要求
规划方 (略) 建设总体规划。
(二)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 (略) 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
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设计规范。
三、专业规划要求
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涉及到公安消防、环保、园林绿化、卫生、人防、防洪、排涝、电力、交通、通信、燃气等问题,应符合各专项规划要求。
四、土地使用条件
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及规划设计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措施。
五、宗地规模
以上信息公布后,15日内有用地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向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出用地申请。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网编:付丽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3-01-17
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有效提高供地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将位于镇雄县城南部新区、南台街道办呢噜坪产业园及以勒镇纺织服装产业园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宗地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宗地规划设计要求
(一)宗地编号:镇雄G2022—119号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位置:镇雄县以勒镇纺织服装产业园。
3、面积:161.26亩(*平方米)。
4、容积率:1<R<2.0。
5、绿地率:>10%。
6、建筑密度:<40%。
(二)宗地编号:镇雄G2022—121号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位置:镇雄县南台街道呢噜坪易地搬迁产业园。
3、面积:120.33亩(80221平方米)。
4、容积率:1<R<2.0。
5、绿地率:>10%。
6、建筑密度:<40%。
(三)宗地编号:镇雄G2023—12号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位置:镇雄县南部新区镇雄大道与兴康南路交叉口(镇雄大道东侧、兴康南路南侧)。
3、面积:91.48亩(60987平方米)。
4、容积率:1<R≤2.0。
5、绿地率:>10%。
6、建筑密度:<50%。
二、功 (略) 设计要求
(一)城市设计要求
规划方 (略) 建设总体规划。
(二)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 (略) 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
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设计规范。
三、专业规划要求
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涉及到公安消防、环保、园林绿化、卫生、人防、防洪、排涝、电力、交通、通信、燃气等问题,应符合各专项规划要求。
四、土地使用条件
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及规划设计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措施。
五、宗地规模
以上信息公布后,15日内有用地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向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出用地申请。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网编: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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