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更 (略) 水环境,提升公共交通, (略) 形象,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项目。
项目代码:2019-*-48-01-*。
二、建设地点
灌云县城区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
三、建设内容
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在2022年前已建成西环北路、伊山路、伊尹路、中大街、民安路,完成投资10273.41万元;本次针对拟建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进行批复,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路新建DN400污水主管2646米,污水检查井80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约4325米,截污塑料井约58座;新建雨水篦子207个,雨水口联络管1000米;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22个;现状雨水井抬高23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5100米。
兴云路新建DN400污水主管933米,污水检查井29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约2213米,截污塑料井约47座;新建DN600-800雨水主管537米,雨水检查井16座,单篦雨水口30个,雨水口联络管250米。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9个;现状雨水井抬高20座,现状雨水篦子抬高30个,现状合流管道疏通608米。
南京西路新建DN400污水主管1600米,污水检查井51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3255米,截污塑料检查井约36座;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17个;现状雨水篦子抬高130个,现状雨水井抬高12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3420米。
胜利路新建DN400-500污水主管2023米,污水检查62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4230米,截污塑料检查井约75座;现状雨水篦子抬高210个,现状雨水井抬高20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2280米。
向阳路新建DN400-500污水主管689米,污水检查井21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1995米,截污塑料检查井约44座;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8个;现状雨水篦子抬高100个,现状雨水井抬高9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1760米。
幸福大道新建DN400-600污水主管1097米,污水检查井20座;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11个。
振兴路新建DN400-600污水主管4108米,污水检查井109座,顶管井2座,提升泵站一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约7872米,截污塑料井约147座;新建DN600-1000雨水主管7320米,雨水检查井187座,单篦雨水口330个,双篦雨水口328个,雨水口联络管6196米。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5664.3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请根据此批复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照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高度重视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在项目设施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批复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2月23日
抄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更 (略) 水环境,提升公共交通, (略) 形象,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项目。
项目代码:2019-*-48-01-*。
二、建设地点
灌云县城区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
三、建设内容
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在2022年前已建成西环北路、伊山路、伊尹路、中大街、民安路,完成投资10273.41万元;本次针对拟建振兴路、兴云路、幸福大道、建设路、胜利路、向阳路及南京西路进行批复,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路新建DN400污水主管2646米,污水检查井80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约4325米,截污塑料井约58座;新建雨水篦子207个,雨水口联络管1000米;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22个;现状雨水井抬高23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5100米。
兴云路新建DN400污水主管933米,污水检查井29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约2213米,截污塑料井约47座;新建DN600-800雨水主管537米,雨水检查井16座,单篦雨水口30个,雨水口联络管250米。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9个;现状雨水井抬高20座,现状雨水篦子抬高30个,现状合流管道疏通608米。
南京西路新建DN400污水主管1600米,污水检查井51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3255米,截污塑料检查井约36座;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17个;现状雨水篦子抬高130个,现状雨水井抬高12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3420米。
胜利路新建DN400-500污水主管2023米,污水检查62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4230米,截污塑料检查井约75座;现状雨水篦子抬高210个,现状雨水井抬高20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2280米。
向阳路新建DN400-500污水主管689米,污水检查井21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1995米,截污塑料检查井约44座;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8个;现状雨水篦子抬高100个,现状雨水井抬高90座,现状合流管道疏通1760米。
幸福大道新建DN400-600污水主管1097米,污水检查井20座;新建消火栓及其配套设施11个。
振兴路新建DN400-600污水主管4108米,污水检查井109座,顶管井2座,提升泵站一座;新建DN150-200截污管约7872米,截污塑料井约147座;新建DN600-1000雨水主管7320米,雨水检查井187座,单篦雨水口330个,双篦雨水口328个,雨水口联络管6196米。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5664.3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请根据此批复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照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高度重视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在项目设施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批复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2月23日
抄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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