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宜黄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 (略) 民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宜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宜黄县工业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 (略) 宜黄县工业园潭坊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5′32.586″,北纬27°35′2.589″;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75t/h高温高压CFB生物质锅炉,配套1台1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蒸汽64.46万t,年发电量为21031.51万kWh,年供电量17876.78万kWh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锅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采用低氮燃烧+炉内PNCR脱硝+旋风除尘器+消石灰喷射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工艺处理,再引入高8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硝采用炉内PNCR脱硝及SCR脱硝,设计脱硝效率60%。除尘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0%)+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5%),总除尘效率可达到99.85%以上。脱硫采用消石灰喷射干法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为80%。采用脱硝、除尘和脱硫等环保设施对烟气中的汞及其化合物具有明显的协同脱除效果,平均脱除效率一般可达 70%。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m3、SO235mg/Nm3、NOx50mg/Nm3),汞及其化合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氨逃逸的规定,按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设置 1 座消石灰仓,消石灰采用罐车运输进厂,消石灰仓产生含尘废气,由消石灰仓顶排出,仓顶安装覆膜布袋除尘器,并于仓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有1座灰库暂存飞灰和脱硫灰,干灰全部采用正压气力除灰系统输送至干灰库,灰库产生含尘废气。灰库顶安装覆膜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由库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并通过厂房密闭并设置防风门帘、仓库内地面硬化防渗并设置喷淋除尘设施、车间通风、增加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和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酸碱废水经中和后与反冲洗废水一并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宜黄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宜黄河。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是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采取消声、减震、厂房屏蔽等措施。根据厂界噪声贡献值的预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灰渣、脱硫灰、废铁件、除尘系统收集尘、原水处理污泥、脱硝系统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
锅炉灰渣、脱硫灰、废铁件、原水处理污泥、除尘系统收集尘及废布袋均为一般固废,其中锅炉灰渣、脱硫灰、废铁件、除尘系统收集尘机及废布袋均外售综合利用;脱硝系统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及卫生填埋。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本项目的环评文本见链接:http://**
提取码:2shy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黄县工业 (略)
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宜黄县潭坊六里铺工业园区
六、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刘佳奇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东湖区洪都北达到865号1号楼4栋401-408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厂址周边5km。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②周边现存主要环境问题;③工程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④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⑤其它要求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意见表及格式要求:由生态环保部统一制定内容和格式,见链接:http://**
提取码:2shy
2、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等。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宜黄县工业 (略)
2023年1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 (略) 民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宜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宜黄县工业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 (略) 宜黄县工业园潭坊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5′32.586″,北纬27°35′2.589″;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75t/h高温高压CFB生物质锅炉,配套1台1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蒸汽64.46万t,年发电量为21031.51万kWh,年供电量17876.78万kWh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锅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采用低氮燃烧+炉内PNCR脱硝+旋风除尘器+消石灰喷射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工艺处理,再引入高8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硝采用炉内PNCR脱硝及SCR脱硝,设计脱硝效率60%。除尘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0%)+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5%),总除尘效率可达到99.85%以上。脱硫采用消石灰喷射干法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为80%。采用脱硝、除尘和脱硫等环保设施对烟气中的汞及其化合物具有明显的协同脱除效果,平均脱除效率一般可达 70%。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m3、SO235mg/Nm3、NOx50mg/Nm3),汞及其化合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氨逃逸的规定,按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设置 1 座消石灰仓,消石灰采用罐车运输进厂,消石灰仓产生含尘废气,由消石灰仓顶排出,仓顶安装覆膜布袋除尘器,并于仓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有1座灰库暂存飞灰和脱硫灰,干灰全部采用正压气力除灰系统输送至干灰库,灰库产生含尘废气。灰库顶安装覆膜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由库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并通过厂房密闭并设置防风门帘、仓库内地面硬化防渗并设置喷淋除尘设施、车间通风、增加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和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酸碱废水经中和后与反冲洗废水一并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宜黄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宜黄河。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是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采取消声、减震、厂房屏蔽等措施。根据厂界噪声贡献值的预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灰渣、脱硫灰、废铁件、除尘系统收集尘、原水处理污泥、脱硝系统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
锅炉灰渣、脱硫灰、废铁件、原水处理污泥、除尘系统收集尘及废布袋均为一般固废,其中锅炉灰渣、脱硫灰、废铁件、除尘系统收集尘机及废布袋均外售综合利用;脱硝系统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及卫生填埋。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本项目的环评文本见链接:http://**
提取码:2shy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黄县工业 (略)
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宜黄县潭坊六里铺工业园区
六、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刘佳奇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东湖区洪都北达到865号1号楼4栋401-408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厂址周边5km。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②周边现存主要环境问题;③工程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④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⑤其它要求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意见表及格式要求:由生态环保部统一制定内容和格式,见链接:http://**
提取码:2shy
2、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等。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宜黄县工业 (略)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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