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一汽新能源减速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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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一汽新能源减速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一 (略) 天津一汽新能源减速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7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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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一汽新能源减速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一 (略)

(略) 西青区杨柳青前桑园青沙路39号-1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天津一 (略) ,原名中国 (略) 天津 (略) ,隶 (略) ,其前身为天津一汽 (略) (略) ,于2021年9月进行企业名称变更为天津一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及变速器生产、销售的法人独资企业。目前,企业产品种类主要包括总成产品、机加工产品以及铸造件,其中总成产品主要包括5T063系列变速器15万台/年、5T065系列变速器10万台/年、eT350减速器10台/年、CA4GA型发动机20万/年、CA4GB型发动机5万台/年、CA3GA2型发动机20万台/年;机加工产品主要为DCT270变速器壳体10万台/年;铸造件为76619吨/年。为有利于企业发展, (略) 场需求等因素,企业拟在全厂产品总产能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变速器联合厂房内原有eT350减速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并新增部分设备进行局部生产线重组,从而实现产品转型及升级的目的。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投资4550.15万元,技术改造完成后将形成年产CA1CP450E2减速器总成4万台的生产能力,eT350减速器由原有的年产10万台变为年产6万台,全厂保持总产能不变。天津一 (略) 厂区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变速器联合厂房、铸造车间、联合动力站房和锅炉房。本次主要依托变速器联合厂房。本项目所在厂区西侧为津静公路,隔路为先 (略) (略) ;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空地;东南侧为南运河,隔河为空地;东侧隔防护林为津浦铁路,隔铁路为空地; (略) 一家合库房。本项目所在变速器联合厂房位于厂区南部,变速器联合厂房西侧、 (略) 内道路,北侧为发动机联合厂房,东侧为铸造车间。

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原有变速器联合厂房内,项目所在厂房边界距南运河最近距离为102米,项目所在厂区南侧临南运河,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较为简单,仅会产生少量的噪声、粉尘,且设备安装均位于厂房内,无室外施工工程。由于施工时间较短,场地及时清扫时,施工噪声及扬尘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不会对南侧南运河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

大气

渗碳工序完成后的工件落入渗碳炉下方淬火油槽内进行淬火、油冷却。淬火油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当淬火油接触高温工件时会挥发产生油雾,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车间楼顶现有排气口排放。淬火后工件转移过程中产生少量未被收集的油雾车间无组织排放。目前国家未针对工业油雾出台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待国家出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项目工业油雾排放根据颁布标准规定执行。综上,本项目改造不改变厂区原有废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无新增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次技改前后总产能不变,乳化液及清洗剂用量不变,因此不新增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改变厂区原有废水排放方式及排放量,排水口依托原有污水排放口,不改变污水排放口位置及数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噪音

本项目新增生产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清洗机、数控磨齿机、数控滚齿倒棱机、拧紧机、碗型塞片压装试漏机、差速器垫片测量选配机、差速器总成装配机、差速器间隙扭矩&转角测量机、启动扭矩检测及总成试漏机、总成间隙测量机,共计11台。本次技改及新增生产设备均安置于变速器联合厂房内。改造设备仅为刀具、夹具及调试运行参数的改变,不改变原有设备的额定功率及额定转数以及安装位置,因此技改前后,改造设备的噪声源强不变,距厂房的距离不变,对外产生的噪声影响不变。新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术改造完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仍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金属碎屑。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废物。(1)一般固废(金属碎屑)项目技改前后总产能无变化,且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项目金属碎屑产生量为12.07t/a。(2)危险废物①废油桶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约为0.01t/a。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49-08。②废润滑油机加工中心产生的废润滑油约为0.5t/a。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7-08。③沾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沾染废物产生量约为0.24t/a,沾染废物包括含油抹布、密封胶、乳化液及清洗剂包装物等。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④废活性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项目活性炭每年更换1次,产生量为0.7t/a。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厂房内装桶后由工人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均有妥善包装,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量运输量较少,且厂区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地面硬化,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土壤环境无影响。原有污水处理站位于发动机联合厂房东侧。其中综合污水调节池为地下池体,池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生化处理池均为地上池体,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防渗。污水处理站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并采用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站内设截流沟,能够有效防止泄漏液体流出车间外。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严格按规定进行防渗,定期检查,正常状况下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2023年1月17日—2023年01月2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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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一 (略) 天津一汽新能源减速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7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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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一汽新能源减速器总成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一 (略)

(略) 西青区杨柳青前桑园青沙路39号-1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天津一 (略) ,原名中国 (略) 天津 (略) ,隶 (略) ,其前身为天津一汽 (略) (略) ,于2021年9月进行企业名称变更为天津一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及变速器生产、销售的法人独资企业。目前,企业产品种类主要包括总成产品、机加工产品以及铸造件,其中总成产品主要包括5T063系列变速器15万台/年、5T065系列变速器10万台/年、eT350减速器10台/年、CA4GA型发动机20万/年、CA4GB型发动机5万台/年、CA3GA2型发动机20万台/年;机加工产品主要为DCT270变速器壳体10万台/年;铸造件为76619吨/年。为有利于企业发展, (略) 场需求等因素,企业拟在全厂产品总产能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变速器联合厂房内原有eT350减速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并新增部分设备进行局部生产线重组,从而实现产品转型及升级的目的。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投资4550.15万元,技术改造完成后将形成年产CA1CP450E2减速器总成4万台的生产能力,eT350减速器由原有的年产10万台变为年产6万台,全厂保持总产能不变。天津一 (略) 厂区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变速器联合厂房、铸造车间、联合动力站房和锅炉房。本次主要依托变速器联合厂房。本项目所在厂区西侧为津静公路,隔路为先 (略) (略) ;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空地;东南侧为南运河,隔河为空地;东侧隔防护林为津浦铁路,隔铁路为空地; (略) 一家合库房。本项目所在变速器联合厂房位于厂区南部,变速器联合厂房西侧、 (略) 内道路,北侧为发动机联合厂房,东侧为铸造车间。

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原有变速器联合厂房内,项目所在厂房边界距南运河最近距离为102米,项目所在厂区南侧临南运河,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较为简单,仅会产生少量的噪声、粉尘,且设备安装均位于厂房内,无室外施工工程。由于施工时间较短,场地及时清扫时,施工噪声及扬尘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不会对南侧南运河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

大气

渗碳工序完成后的工件落入渗碳炉下方淬火油槽内进行淬火、油冷却。淬火油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当淬火油接触高温工件时会挥发产生油雾,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车间楼顶现有排气口排放。淬火后工件转移过程中产生少量未被收集的油雾车间无组织排放。目前国家未针对工业油雾出台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待国家出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项目工业油雾排放根据颁布标准规定执行。综上,本项目改造不改变厂区原有废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无新增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次技改前后总产能不变,乳化液及清洗剂用量不变,因此不新增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改变厂区原有废水排放方式及排放量,排水口依托原有污水排放口,不改变污水排放口位置及数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噪音

本项目新增生产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清洗机、数控磨齿机、数控滚齿倒棱机、拧紧机、碗型塞片压装试漏机、差速器垫片测量选配机、差速器总成装配机、差速器间隙扭矩&转角测量机、启动扭矩检测及总成试漏机、总成间隙测量机,共计11台。本次技改及新增生产设备均安置于变速器联合厂房内。改造设备仅为刀具、夹具及调试运行参数的改变,不改变原有设备的额定功率及额定转数以及安装位置,因此技改前后,改造设备的噪声源强不变,距厂房的距离不变,对外产生的噪声影响不变。新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术改造完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仍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金属碎屑。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废物。(1)一般固废(金属碎屑)项目技改前后总产能无变化,且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项目金属碎屑产生量为12.07t/a。(2)危险废物①废油桶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约为0.01t/a。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49-08。②废润滑油机加工中心产生的废润滑油约为0.5t/a。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7-08。③沾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沾染废物产生量约为0.24t/a,沾染废物包括含油抹布、密封胶、乳化液及清洗剂包装物等。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④废活性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项目活性炭每年更换1次,产生量为0.7t/a。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厂房内装桶后由工人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均有妥善包装,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量运输量较少,且厂区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地面硬化,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土壤环境无影响。原有污水处理站位于发动机联合厂房东侧。其中综合污水调节池为地下池体,池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生化处理池均为地上池体,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防渗。污水处理站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并采用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站内设截流沟,能够有效防止泄漏液体流出车间外。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严格按规定进行防渗,定期检查,正常状况下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2023年1月17日—2023年01月2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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