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交通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度报告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略)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松江区交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松府办〔2022〕15号)的要求。围绕我委主要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交通委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把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认定机制,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截止年底,我委2022年累计行政发文主动公开140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是定期更新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做好法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工作。依托“一网通办”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本年度我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57件,其中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30件,主办22件,会办8件;办理政协提案27件,主办11件,会办16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办理结果公开。
三是加大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松江交通”、“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松江门户网站等平台,“松江交通”政务微信平台和“松江道桥文化展示馆”对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项目开工、沪松公路快速化工程启动、道路新改建工程建设等最新动态进行推送,展现松江交通权威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交通委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今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一是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照《松江区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松江区交通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二是主动靠前办理公开申请。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全部按时办结。申请人的申请方式以网上申请为主。对申请人的来访,我委工作人员耐心接待,同时详细询问申请人需要通过何种方式进行反馈。在寄出答复件之后再次致电告知申请人,办理流程高效、规范。
三是加强热点问题研判。我委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一旦发现符合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及时启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程序。对矛盾集中的,力争解决实际问题。
(三)平台建设方面
区交通委持续提升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的权威发布平台。
一是持续更新门户网站信息。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强化与基层单位稿源互通、提高交通建设管理领域信息原创比例。聚焦沪苏湖铁路(松江枢纽)、12号线西延伸建设、沪松公路快速化等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加大信息推送频次, (略) 民提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 (略) 民的知情权,让交通更有温度。
二是打造微信互动平台。积极拓宽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松江交通行业的新闻发布,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通过松江交通”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优化交通环境?共创‘枢纽之城’”征集活动围绕解决重点地区停车矛盾、 (略) 政基础设施等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征集活动,旨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交通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实在事。
三是公开线下信息查阅点。我委每季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档案馆、图书馆这两个公共查阅点提交主动公开文件,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0件。
一是按照区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工作能力。
二是认真对待一年两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以及第三方评议。根据考核反馈的意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进行整改,并将在下一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改进。
三是强化日常工作监督。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全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94 | ||
行政强制 | 27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排名相对稳定,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委将在今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做法,对照区府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以下几点: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二是突出我委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及时回应三是强化对信息采集、报送过程的监督,加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略) 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其他说明: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报告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略)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松江区交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松府办〔2022〕15号)的要求。围绕我委主要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交通委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把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认定机制,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截止年底,我委2022年累计行政发文主动公开140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是定期更新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做好法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工作。依托“一网通办”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本年度我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57件,其中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30件,主办22件,会办8件;办理政协提案27件,主办11件,会办16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办理结果公开。
三是加大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松江交通”、“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松江门户网站等平台,“松江交通”政务微信平台和“松江道桥文化展示馆”对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项目开工、沪松公路快速化工程启动、道路新改建工程建设等最新动态进行推送,展现松江交通权威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交通委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今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一是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照《松江区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松江区交通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二是主动靠前办理公开申请。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全部按时办结。申请人的申请方式以网上申请为主。对申请人的来访,我委工作人员耐心接待,同时详细询问申请人需要通过何种方式进行反馈。在寄出答复件之后再次致电告知申请人,办理流程高效、规范。
三是加强热点问题研判。我委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一旦发现符合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及时启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程序。对矛盾集中的,力争解决实际问题。
(三)平台建设方面
区交通委持续提升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的权威发布平台。
一是持续更新门户网站信息。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强化与基层单位稿源互通、提高交通建设管理领域信息原创比例。聚焦沪苏湖铁路(松江枢纽)、12号线西延伸建设、沪松公路快速化等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加大信息推送频次, (略) 民提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 (略) 民的知情权,让交通更有温度。
二是打造微信互动平台。积极拓宽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松江交通行业的新闻发布,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通过松江交通”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优化交通环境?共创‘枢纽之城’”征集活动围绕解决重点地区停车矛盾、 (略) 政基础设施等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征集活动,旨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交通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实在事。
三是公开线下信息查阅点。我委每季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档案馆、图书馆这两个公共查阅点提交主动公开文件,为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0件。
一是按照区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工作能力。
二是认真对待一年两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以及第三方评议。根据考核反馈的意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进行整改,并将在下一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改进。
三是强化日常工作监督。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全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94 | ||
行政强制 | 27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排名相对稳定,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委将在今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做法,对照区府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以下几点: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二是突出我委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及时回应三是强化对信息采集、报送过程的监督,加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略) 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其他说明: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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