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百甲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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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百甲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安徽 (略) 对《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宫开元。

项目名称: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运河路北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位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运河路,厂区西部、北部、东部均为农田;南临运河路,隔路为中煤远大淮 (略) 。项目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20亩,建筑面积含生产车间、研发办公楼、综合楼。项目建成后,年产钢构件10万吨,年产混凝土预制构件20万m3,年产EC轻质墙板20万m2,装配式住宅20万m2。2022年6月1#生产车间具备年产钢结构件7万吨的生产能力的钢构件生产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2022年9月8日-9日,安徽 (略) 对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环保验收进行现场检测。2022年12月17日,安徽 (略) 自主组织对该项目1#生产车间的钢构件生产部分进行了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安徽 (略) 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1#生产车间年产7万吨钢构件阶段性验收。项目设计建设两套喷漆房总面积为630m 2,实际建设为28m*13.5m 8间 15m*13.5m 2间,总面积580.5m2,同时喷漆量及喷漆规模较设计均未增加;项目原设计2套喷漆房封闭、2套集气设施,漆雾经干式过滤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1#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10个喷漆房各配1套集气设施统一汇集到“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系统(催化燃烧床)+15米排气筒”,“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系统(催化燃烧床)”废气处理系统优于“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系统,能够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原设计火焰切割烟尘经集气设施+切割烟尘净化器+3#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火焰切割机升级为激光切割机,经类别分析激光切割机烟尘产生量较少,经自带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淮北 (略) 处理。

废气:

①焊接烟气

该项目在焊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本项目采用3台可移动式的循环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焊接工序车间通过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使车间烟(粉)尘得到有效治理。

②抛丸粉尘

本项目设一台通过式抛丸清理机,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封闭抽风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③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序用漆全部采用水性漆,项目建设密闭喷漆房,10个喷漆房各配1套集气设施统一汇集到“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系统(催化燃烧床)+15米排气筒”。

④切割烟尘

项目采用激光切割的方式获得工件,激光切割机自带集气系统及袋式除尘器,切割烟尘经袋式除尘后车间内排放。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焊接和风机产生的噪声。 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金属废屑、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员工生活垃圾等。

(1)废包装材料

各类原料和零件等多使用袋装、桶装等,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废边角料、金属废屑

本项目边角料来自下料切割等工序,废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3)漆渣

本项目喷漆房产生的水性漆渣按危险废物处理,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本项目喷漆房定期更换的过滤棉、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废油漆桶

本项目废油漆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7)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项目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8)废润滑油

车间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少量废机械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车间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少量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统一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10)废润滑油桶

本项目机油采用桶装,机油消耗后会产生少量废机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1)废切削液

本项目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900-006-09),统一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监测结果如下: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淮北 (略) 接管标准。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均按照要求妥善处理。

(4)总量控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喷漆、抛丸时间按2400小时计算,则颗粒物排放量0.416t/a,VOCs排放量0.292t/a,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1、该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

2、该公司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自试运行至今,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期间无环境投诉,调试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工程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加强废气收集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规范生产中的固废的收集及处理。

2.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环保设施运营台账。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2年12月19日-2023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6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安徽 (略) 对《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宫开元。

项目名称: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运河路北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位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运河路,厂区西部、北部、东部均为农田;南临运河路,隔路为中煤远大淮 (略) 。项目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20亩,建筑面积含生产车间、研发办公楼、综合楼。项目建成后,年产钢构件10万吨,年产混凝土预制构件20万m3,年产EC轻质墙板20万m2,装配式住宅20万m2。2022年6月1#生产车间具备年产钢结构件7万吨的生产能力的钢构件生产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2022年9月8日-9日,安徽 (略) 对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环保验收进行现场检测。2022年12月17日,安徽 (略) 自主组织对该项目1#生产车间的钢构件生产部分进行了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安徽 (略) 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1#生产车间年产7万吨钢构件阶段性验收。项目设计建设两套喷漆房总面积为630m 2,实际建设为28m*13.5m 8间 15m*13.5m 2间,总面积580.5m2,同时喷漆量及喷漆规模较设计均未增加;项目原设计2套喷漆房封闭、2套集气设施,漆雾经干式过滤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1#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10个喷漆房各配1套集气设施统一汇集到“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系统(催化燃烧床)+15米排气筒”,“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系统(催化燃烧床)”废气处理系统优于“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系统,能够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原设计火焰切割烟尘经集气设施+切割烟尘净化器+3#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火焰切割机升级为激光切割机,经类别分析激光切割机烟尘产生量较少,经自带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淮北 (略) 处理。

废气:

①焊接烟气

该项目在焊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本项目采用3台可移动式的循环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焊接工序车间通过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使车间烟(粉)尘得到有效治理。

②抛丸粉尘

本项目设一台通过式抛丸清理机,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封闭抽风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③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序用漆全部采用水性漆,项目建设密闭喷漆房,10个喷漆房各配1套集气设施统一汇集到“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系统(催化燃烧床)+15米排气筒”。

④切割烟尘

项目采用激光切割的方式获得工件,激光切割机自带集气系统及袋式除尘器,切割烟尘经袋式除尘后车间内排放。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焊接和风机产生的噪声。 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金属废屑、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员工生活垃圾等。

(1)废包装材料

各类原料和零件等多使用袋装、桶装等,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废边角料、金属废屑

本项目边角料来自下料切割等工序,废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3)漆渣

本项目喷漆房产生的水性漆渣按危险废物处理,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本项目喷漆房定期更换的过滤棉、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废油漆桶

本项目废油漆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7)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项目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8)废润滑油

车间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少量废机械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车间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少量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统一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10)废润滑油桶

本项目机油采用桶装,机油消耗后会产生少量废机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1)废切削液

本项目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900-006-09),统一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监测结果如下: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淮北 (略) 接管标准。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均按照要求妥善处理。

(4)总量控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年喷漆、抛丸时间按2400小时计算,则颗粒物排放量0.416t/a,VOCs排放量0.292t/a,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1、该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

2、该公司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自试运行至今,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百*钢结构装配制造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期间无环境投诉,调试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工程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加强废气收集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规范生产中的固废的收集及处理。

2.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环保设施运营台账。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2年12月19日-2023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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