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河杏林排涝泵站及凤台路入河排口整治工程项目
板桥河杏林排涝泵站及凤台路入河排口整治工程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略) 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组织了相关单位人员于2022年11月1 (略) 庐阳区对板桥河杏林排涝泵站及凤台路入河排口整治工程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会议前,验收组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办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板桥河杏林排涝泵站及凤台路入河排口整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该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中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2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砀山路2199号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
二、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安徽锦程 (略)
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
联系人:祝工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锦程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庐阳区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略) 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组织了相关单位人员于2022年11月1 (略) 庐阳区对板桥河杏林排涝泵站及凤台路入河排口整治工程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会议前,验收组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办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板桥河杏林排涝泵站及凤台路入河排口整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该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中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2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砀山路2199号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
二、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安徽锦程 (略)
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
联系人:祝工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锦程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庐阳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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