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演播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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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云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演播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云县融媒体中心:

报来关于《灌云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演播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利用媒体融合优势进行新闻网络内外宣传报道。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演播厅项目。

项目代码:2205-*-04-01-*。

二、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镇灌云高铁站附属楼3楼。

三、建设内容

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包括拆除工程、演声学改造工程、灯光工程以及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32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六、你单位应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有较大变更的,或项目投资变更超过10%以上的,需到我委重新报批。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实施。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一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结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批复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5月10日

抄送: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灌云县融媒体中心:

报来关于《灌云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演播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利用媒体融合优势进行新闻网络内外宣传报道。同意你单位建设灌云县融媒体中心综合演播厅项目。

项目代码:2205-*-04-01-*。

二、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镇灌云高铁站附属楼3楼。

三、建设内容

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包括拆除工程、演声学改造工程、灯光工程以及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32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六、你单位应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有较大变更的,或项目投资变更超过10%以上的,需到我委重新报批。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实施。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一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结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批复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5月10日

抄送: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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