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扬州永源气动液压元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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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扬州永源气动液压元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扬州永源气动液压元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永源气动 (略) 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武坚镇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扬州永源气动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1万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武坚镇工业集中区,建成后全厂年产高压电气铝件100万件,高压电气铜件20万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武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全厂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武坚镇碧泓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中排放限值和接管协议标准,其中本项目污染物总银和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铬车间设施废水排 (略) 《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相关排放限值。

(二)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氰化物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酸雾废气经硫代硫酸钠+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浸胶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机加工油雾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7),危废库废气经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8),污水处理站破氰工序产生的氰化物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后接入氰化物处理设施(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

电镀相关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限值;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机加工油雾(以非*烷总烃计)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2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浓度限值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以生产车间二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态环境局网页在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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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扬州永源气动液压元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永源气动 (略) 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120万件高压电气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武坚镇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扬州永源气动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1万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武坚镇工业集中区,建成后全厂年产高压电气铝件100万件,高压电气铜件20万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武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全厂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武坚镇碧泓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中排放限值和接管协议标准,其中本项目污染物总银和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铬车间设施废水排 (略) 《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相关排放限值。

(二)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氰化物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酸雾废气经硫代硫酸钠+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浸胶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机加工油雾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7),危废库废气经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8),污水处理站破氰工序产生的氰化物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后接入氰化物处理设施(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

电镀相关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限值;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机加工油雾(以非*烷总烃计)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2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浓度限值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以生产车间二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态环境局网页在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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