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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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窦店镇启 (略)
公示时间:2023-01-13至2023-01-19
受理时间:2023-01-13
项目概况:建设2条储能系统组装线,,主要是对外购的磷酸铁锂电芯集成组装,包括自动模组线、智能插箱线,及其产线配套系统;增加设备34台用于生产储能系统产品。生产规模逐步达到年产2GWh。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海博 (略)
联系人:王国政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窦店镇启 (略)
公示时间:2023-01-13至2023-01-19
受理时间:2023-01-13
项目概况:建设2条储能系统组装线,,主要是对外购的磷酸铁锂电芯集成组装,包括自动模组线、智能插箱线,及其产线配套系统;增加设备34台用于生产储能系统产品。生产规模逐步达到年产2GWh。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海博 (略)
联系人:王国政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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