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曼(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及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faa4eef9141e4d9c8e0524ddd25ddbd6-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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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曼(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及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faa4eef9141e4d9c8e0524ddd25ddbd6-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大兴区魏 (略) 12号1层01(大兴区黄村镇魏永路京东物流园分拣中心8号库)
公示时间:2023-01-20
受理时间:2023-01-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中和+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建筑公共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北京世纪星天 (略) (略) 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处置,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废气和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底线;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不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焕军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爱德曼(北京) (略)

建设地点:大兴区魏 (略) 12号1层01(大兴区黄村镇魏永路京东物流园分拣中心8号库)
公示时间:2023-01-20
受理时间:2023-01-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中和+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建筑公共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北京世纪星天 (略) (略) 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处置,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废气和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底线;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不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焕军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爱德曼(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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