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16-2023.1.20(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传 真:*
地 址:宁乡分局(高新区)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 |
建设 地点 | 宁乡高新区金水西路以南、历泉路以东 |
建设 单位 | 长沙微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公示 日期 | 2023.1.16-2023.1.20 |
项目 概况 | 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202-*-04-01-*)位于宁乡高新区金水西路以南、历泉路以东,总占地面积86423.8平方米(约130亩),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总投资50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主要从事钨钼系列超高温难熔金属合金的制造及各类合金的机加工。项目主要以钨粉、钼粉、钛合金、铝合金、高纯钢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粉末冶金、机加工等工艺,年产钨钼合金产品120吨、年机加工各类合金产品2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 项目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略) 政污水管网;其他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热水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烟气中的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喷雾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0m排气筒外排,其颗粒物及镍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配料及装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大部分沉降于工位附近,采用移动式吸尘器及时清扫,喷砂粉尘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氢气除杂废气产生的氨气经分子筛吸附后再经氮气吹脱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致制氢站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无组织排放的氨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应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厂界东、南、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沉渣、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设备运转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酒精、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理前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宁乡分局(高新区) 邮编:*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16-2023.1.20(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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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宁乡分局(高新区)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 |
建设 地点 | 宁乡高新区金水西路以南、历泉路以东 |
建设 单位 | 长沙微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公示 日期 | 2023.1.16-2023.1.20 |
项目 概况 | 微纳坤宸超高温难熔金属基复合材料工程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202-*-04-01-*)位于宁乡高新区金水西路以南、历泉路以东,总占地面积86423.8平方米(约130亩),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总投资50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主要从事钨钼系列超高温难熔金属合金的制造及各类合金的机加工。项目主要以钨粉、钼粉、钛合金、铝合金、高纯钢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粉末冶金、机加工等工艺,年产钨钼合金产品120吨、年机加工各类合金产品2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 项目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略) 政污水管网;其他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热水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烟气中的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喷雾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0m排气筒外排,其颗粒物及镍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配料及装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大部分沉降于工位附近,采用移动式吸尘器及时清扫,喷砂粉尘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氢气除杂废气产生的氨气经分子筛吸附后再经氮气吹脱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致制氢站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无组织排放的氨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应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厂界东、南、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沉渣、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库,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设备运转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酒精、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理前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宁乡分局(高新区) 邮编:*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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