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一排干(定泗路段)河道改移工程-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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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一排干(定泗路段)河道改移工程-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沙河镇,起点位于七马路与定泗路交汇处;终点位于定泗路与规划七路交汇处。
公示时间:2023-01-13至2023-01-19
受理时间:2023-01-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用于雨季排水,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按规划原一排干河道向北改移,改移后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挖、护砌工程及方涵工程。本项目建成后为非硬化河道,边坡采用生态六棱砖护坡,护脚采用C25混凝土,C15混凝土垫层。河底不采用任何工程措施,不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新建一座2孔4×2.7m用于排水的过路方涵。本项目运营期主要进行区域内雨洪排出任务,一般情况下河道内为无水状态。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东旭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沙河镇,起点位于七马路与定泗路交汇处;终点位于定泗路与规划七路交汇处。
公示时间:2023-01-13至2023-01-19
受理时间:2023-01-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用于雨季排水,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按规划原一排干河道向北改移,改移后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挖、护砌工程及方涵工程。本项目建成后为非硬化河道,边坡采用生态六棱砖护坡,护脚采用C25混凝土,C15混凝土垫层。河底不采用任何工程措施,不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新建一座2孔4×2.7m用于排水的过路方涵。本项目运营期主要进行区域内雨洪排出任务,一般情况下河道内为无水状态。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东旭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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