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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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煤业化 (略) (略) 3.5GWh/年先进储能动力电池工业化示范项目

陕西煤业化 (略) (略)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开路与航天东路十字西北角


中圣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41035.63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8.01万元。项目主要依托厂房三建设50Ah电池生产线1条(0.5GWh/a)、100Ah电池生产线1条(1GWh/a);新建厂房五一座,内设320Ah电池生产线1条(2GWh/a);新建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依托厂房一、动力房依托厂房四、贮存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依托原料库A、贮存SBR依托原料库B。

(一)施工期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NMP废气;注液、化成工序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等。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涂布烘干产生的NMP废气经“冷凝回收+四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厂房三DA019,厂房五DA020);电解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DA021);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每个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三根28m排气筒排放(DA016、DA017、DA018)。

处理后的工艺废气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要求,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外委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 (略) 政管 (略) 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依托厂区原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废电解液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北侧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区标准,北厂界和西厂界2(北部西厂界)执行声环

境质量执行3类区标准,东、南、西厂界1(南部西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4a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

陕西煤基特 (略) 煤基特种燃料及碳材料创新中心(一期)

陕西煤基特 (略)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京东大道与航飞路十字东北角

陕西万信 (略)

项目占地面积10216.36m2(总建筑面积约18879.7万m2),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栋4F实验楼(拟购置分析、试验设备100余台(套),主要用于煤基特种燃料油及碳材料原料的研发、试验)及1栋5F办公楼。项目研发期限5年,试验目标产物量每年5.39t。

(一)施工期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三)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装置废气、分析检测实验室废气。实验装置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分析检测实验室废气由专用烟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2)。

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硫化氢、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一体化设备“隔油+中和沉淀+化学氧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 (略) 政管 (略) 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及第一次清洗废液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煤基特种燃料及碳材料创新中心(一期)项目报批资料公示.zip

3.5GWh年先进储能动力电池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zi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煤业化 (略) (略) 3.5GWh/年先进储能动力电池工业化示范项目

陕西煤业化 (略) (略)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开路与航天东路十字西北角


中圣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41035.63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8.01万元。项目主要依托厂房三建设50Ah电池生产线1条(0.5GWh/a)、100Ah电池生产线1条(1GWh/a);新建厂房五一座,内设320Ah电池生产线1条(2GWh/a);新建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依托厂房一、动力房依托厂房四、贮存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依托原料库A、贮存SBR依托原料库B。

(一)施工期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NMP废气;注液、化成工序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等。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涂布烘干产生的NMP废气经“冷凝回收+四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厂房三DA019,厂房五DA020);电解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DA021);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每个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三根28m排气筒排放(DA016、DA017、DA018)。

处理后的工艺废气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要求,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外委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 (略) 政管 (略) 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依托厂区原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废电解液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北侧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区标准,北厂界和西厂界2(北部西厂界)执行声环

境质量执行3类区标准,东、南、西厂界1(南部西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4a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

陕西煤基特 (略) 煤基特种燃料及碳材料创新中心(一期)

陕西煤基特 (略)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京东大道与航飞路十字东北角

陕西万信 (略)

项目占地面积10216.36m2(总建筑面积约18879.7万m2),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栋4F实验楼(拟购置分析、试验设备100余台(套),主要用于煤基特种燃料油及碳材料原料的研发、试验)及1栋5F办公楼。项目研发期限5年,试验目标产物量每年5.39t。

(一)施工期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三)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装置废气、分析检测实验室废气。实验装置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分析检测实验室废气由专用烟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2)。

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硫化氢、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一体化设备“隔油+中和沉淀+化学氧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 (略) 政管 (略) 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及第一次清洗废液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煤基特种燃料及碳材料创新中心(一期)项目报批资料公示.zip

3.5GWh年先进储能动力电池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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