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温州逸航鞋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温州逸航鞋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改建项目 | (略) (略) 云周街道周村村 | (略) | (略) 成立于2014年01月07日, (略) 云周街道周村村。2018年12月通过《温州逸航鞋业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环评审批部 (略) 环保局,文号为瑞环建[2018]220号,并于2019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编号:**W)。 201 (略) 发改局备案进行企业厂房原址改建工程,新厂房已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企业将整体搬迁至新建成的厂房,项目搬迁后全厂可达到200万双胶鞋的生产规模。 | 2022年1月1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 (略) 改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1)废气 根据行业胶鞋整治要求和项目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密炼间密闭,粉尘进行密闭收集,车间整体抽气,开口处保持微负压(敞开截面处的吸入风速不低于0.5m/s),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少量粉尘在房间内自然沉降,企业需对车间内定期清扫。橡胶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半包围上吸气罩,总风机风量不低于23000m3/h,密炼废气、硫化废气收集效率为90%,其他橡胶工序废气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为85%。硫化废气前置泄压缓冲罐,保证泄压时废气均匀排放后,上述所有废气接入废气处理设施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在车间屋面平台,排气筒高度25m(1#排气筒)。 根据行业胶鞋整治要求和项目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制鞋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半包围上吸气罩,采用“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在车间屋面平台,排气筒高度25m(2#排气筒)。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的风量为17500m3/h,成型、印花、喷光废气收集效率为85%,三合一废气收集效率为75%,总处理效率为85%。 企业对每台砂轮打磨机打磨工位进行三面围挡收集打磨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小型布袋除尘器(每台打磨机配一台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率约为85%,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约为95%。 企业对锅炉废气采用脱硫除尘脱硝处理,原烟气在锅炉内进行SNCR脱硝,由出口引出,通过连接烟道进入多管除尘器,然后经SCR脱硝,再依次进入冷凝器、空预器、火星捕捉器,然后经布袋除尘器,经引风机,再由双碱法脱硫烟囱一体塔脱硫后高空排放。本项目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取99.7%;脱硫采用双碱法,脱硫效率按65%计,脱硝采用“SNCR+SCR”,综合脱硝效率按54.6%计。经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芬顿+混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①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②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隔声间,同时对车间墙体加装吸声降噪声材料,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⑤企业靠近居民区的西北侧需加装隔墙板。 (4)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般废包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丝印板(HW12:900-253-12)、危险废包材(HW49:900-041-49)、废UV灯管(HW29:900-023-2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污泥(HW49:772-006-49)、漆渣(HW49:900-041-49)、废液压油(HW08:900-214-08)、废油桶(HW08:900-249-08)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③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车间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要求,做好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 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7日 至2023年01月2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1-17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改建项目 | (略) (略) 云周街道周村村 | (略) | (略) 成立于2014年01月07日, (略) 云周街道周村村。2018年12月通过《温州逸航鞋业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环评审批部 (略) 环保局,文号为瑞环建[2018]220号,并于2019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编号:**W)。 201 (略) 发改局备案进行企业厂房原址改建工程,新厂房已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企业将整体搬迁至新建成的厂房,项目搬迁后全厂可达到200万双胶鞋的生产规模。 | 2022年1月1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 (略) 改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1)废气 根据行业胶鞋整治要求和项目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密炼间密闭,粉尘进行密闭收集,车间整体抽气,开口处保持微负压(敞开截面处的吸入风速不低于0.5m/s),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少量粉尘在房间内自然沉降,企业需对车间内定期清扫。橡胶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半包围上吸气罩,总风机风量不低于23000m3/h,密炼废气、硫化废气收集效率为90%,其他橡胶工序废气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为85%。硫化废气前置泄压缓冲罐,保证泄压时废气均匀排放后,上述所有废气接入废气处理设施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在车间屋面平台,排气筒高度25m(1#排气筒)。 根据行业胶鞋整治要求和项目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制鞋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半包围上吸气罩,采用“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在车间屋面平台,排气筒高度25m(2#排气筒)。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的风量为17500m3/h,成型、印花、喷光废气收集效率为85%,三合一废气收集效率为75%,总处理效率为85%。 企业对每台砂轮打磨机打磨工位进行三面围挡收集打磨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小型布袋除尘器(每台打磨机配一台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率约为85%,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约为95%。 企业对锅炉废气采用脱硫除尘脱硝处理,原烟气在锅炉内进行SNCR脱硝,由出口引出,通过连接烟道进入多管除尘器,然后经SCR脱硝,再依次进入冷凝器、空预器、火星捕捉器,然后经布袋除尘器,经引风机,再由双碱法脱硫烟囱一体塔脱硫后高空排放。本项目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取99.7%;脱硫采用双碱法,脱硫效率按65%计,脱硝采用“SNCR+SCR”,综合脱硝效率按54.6%计。经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芬顿+混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①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②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隔声间,同时对车间墙体加装吸声降噪声材料,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⑤企业靠近居民区的西北侧需加装隔墙板。 (4)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般废包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丝印板(HW12:900-253-12)、危险废包材(HW49:900-041-49)、废UV灯管(HW29:900-023-2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污泥(HW49:772-006-49)、漆渣(HW49:900-041-49)、废液压油(HW08:900-214-08)、废油桶(HW08:900-249-08)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③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车间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要求,做好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 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7日 至2023年01月2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1-17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H区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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