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北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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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北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沪浦发改城〔2023〕47号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沿北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环基建〔2022〕1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略) (略) 容管理局关于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及区域单元规划,为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提升绿地品质,原则同意沿北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康桥镇境内,东至罗山路高架路,西至周园路,南至秀沿路,北至外环高速。实施面积约54.59公顷(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土方工程、园路及广场改造、景观构筑、桥梁改造、配套建筑改造、水生态修复、室外水电改造等相关配套工程。

三、在下阶段工作中, (略) 关于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方案审核意见,在充分利用现状绿化及设施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公园改造工程方案,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观品质。做好与周边规划拟建、在建项目的衔接,并处理好与机场联络线项目的工程衔接,确保项目建设满足轨道交通保护要求。

四、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 (略) 环城
生态公园带功能提升专项扶持办法的有 (略) 级补贴(每平方米140元),其余部分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本工程由你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沪浦发改城〔2023〕47号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沿北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环基建〔2022〕1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略) (略) 容管理局关于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及区域单元规划,为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提升绿地品质,原则同意沿北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康桥镇境内,东至罗山路高架路,西至周园路,南至秀沿路,北至外环高速。实施面积约54.59公顷(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土方工程、园路及广场改造、景观构筑、桥梁改造、配套建筑改造、水生态修复、室外水电改造等相关配套工程。

三、在下阶段工作中, (略) 关于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方案审核意见,在充分利用现状绿化及设施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公园改造工程方案,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观品质。做好与周边规划拟建、在建项目的衔接,并处理好与机场联络线项目的工程衔接,确保项目建设满足轨道交通保护要求。

四、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 (略) 环城
生态公园带功能提升专项扶持办法的有 (略) 级补贴(每平方米140元),其余部分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本工程由你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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