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井冈山大道新77号 *@*63.com联系人:张 烽 电话/传真:0796-*附件:1.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公示说明2.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项目概况〕 (略) 道S314的组成段(新圩至富滩段),是青原区南边的富滩、值夏、文陂、新圩等几个乡镇的重要交通路线。本工程项目起点位于S314(原 S319)西溪村附近桩号K131+630 处,途经金山岭、老罕塘、浒溪水库、贯坑、富滩村、罗家,与富滩镇处 S314(原 S319)平交,经早禾陂,终S314(原S319)棠洲村(桩号 K149+330),全线约长 17.7 公里。采用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度 12.0m 、路面宽 7.0m 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为4.193亿元。〔项目依据〕根据《国家“十三五”交通运输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重点推进项目库以及《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用地现状分类〕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总规模48.0539公顷,其中农用地 45.2901 公顷(耕地11.8630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 2.3256 公顷,未利用地 0.5192 公顷。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经我局核准后,本项目用地总规模48.0539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路基工程 44.7002公顷,桥梁工程 0.72公顷,交叉工程 0.8537公顷,沿线设施用地 1.78 公顷:其中包括监控通信设施用地 0.78 公顷;道班房 1.0 公顷。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 (略) 建设用地指标》(2018)的规定。〔项目用地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形〕项目不占“三区三线”划定的青原区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压覆矿和地质灾害评估情况〕建设单位已根据《 (略) 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8号)出具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提供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备案证明及批复,未压覆矿产的提供查询核实情况说明。我市原则同意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我市将不转发用地批复,有关县政府将不予供地。项目提供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汇交凭证,通过了专家组审查,主要结论如下: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改建公路场地基本适宜本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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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井冈山大道新77号 *@*63.com联系人:张 烽 电话/传真:0796-*附件:1.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公示说明2.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项目概况〕 (略) 道S314的组成段(新圩至富滩段),是青原区南边的富滩、值夏、文陂、新圩等几个乡镇的重要交通路线。本工程项目起点位于S314(原 S319)西溪村附近桩号K131+630 处,途经金山岭、老罕塘、浒溪水库、贯坑、富滩村、罗家,与富滩镇处 S314(原 S319)平交,经早禾陂,终S314(原S319)棠洲村(桩号 K149+330),全线约长 17.7 公里。采用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度 12.0m 、路面宽 7.0m 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为4.193亿元。〔项目依据〕根据《国家“十三五”交通运输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重点推进项目库以及《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用地现状分类〕S314青原区新圩至富滩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总规模48.0539公顷,其中农用地 45.2901 公顷(耕地11.8630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 2.3256 公顷,未利用地 0.5192 公顷。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经我局核准后,本项目用地总规模48.0539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路基工程 44.7002公顷,桥梁工程 0.72公顷,交叉工程 0.8537公顷,沿线设施用地 1.78 公顷:其中包括监控通信设施用地 0.78 公顷;道班房 1.0 公顷。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 (略) 建设用地指标》(2018)的规定。〔项目用地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形〕项目不占“三区三线”划定的青原区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压覆矿和地质灾害评估情况〕建设单位已根据《 (略) 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8号)出具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提供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备案证明及批复,未压覆矿产的提供查询核实情况说明。我市原则同意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我市将不转发用地批复,有关县政府将不予供地。项目提供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汇交凭证,通过了专家组审查,主要结论如下: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改建公路场地基本适宜本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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