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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 |
川环报告表〔2022〕100号 | 干细胞制备和储存研发中心项目 | 山东微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1号 | 生产设备全自动化技改项目 | 淄博盛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2号 | 新上年产40套航空铝合金智能精炼设备项目 | 法铝(山东)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3号 | 年产10万吨高分子材料加工项目(一期) |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4号 | 新上工程截齿刀具及矿用截齿项目 | 山东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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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 |
川环报告表〔2022〕100号 | 干细胞制备和储存研发中心项目 | 山东微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1号 | 生产设备全自动化技改项目 | 淄博盛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2号 | 新上年产40套航空铝合金智能精炼设备项目 | 法铝(山东)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3号 | 年产10万吨高分子材料加工项目(一期) | (略) | |
川环报告表〔2022〕104号 | 新上工程截齿刀具及矿用截齿项目 | 山东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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