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规划批前公示
关于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项目(二期)规划批前公示
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二期)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西峰工业园区内A1路西侧, (略) 南侧。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总用地11.72亩,净用地8.31亩。
用地性质: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
经济技术指标:
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4米;
三、规划方案
按照2022年12月 (略) 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定的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二期)规划,该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794.93平方米。
拟建:3层辅助生产厂房一座,建筑高度12.5米。
方案指标:容积率0.505、建筑密度16.4%、绿地率8.4%
建筑最高主体高度12.5米。
停车位20辆。
四、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4日(7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
地点:西峰区马莲河大道17号( (略) 自然资源局518室)
联系电话:0934-*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7日
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二期)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西峰工业园区内A1路西侧, (略) 南侧。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总用地11.72亩,净用地8.31亩。
用地性质: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
经济技术指标:
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4米;
三、规划方案
按照2022年12月 (略) 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定的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二期)规划,该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794.93平方米。
拟建:3层辅助生产厂房一座,建筑高度12.5米。
方案指标:容积率0.505、建筑密度16.4%、绿地率8.4%
建筑最高主体高度12.5米。
停车位20辆。
四、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4日(7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
地点:西峰区马莲河大道17号( (略) 自然资源局518室)
联系电话:0934-*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7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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