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水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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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水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海曙区水利局正式单设运行,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精神,以“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水利工作现代化治理水平,高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落实党的领导和法治责任,夯实法治基础。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牵头科室为行政审批科,各科室(大队、中心、站、所)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法治融入日常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中心组全年共组织4次专题会议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水域保护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等。同时不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要求。

(二)应用水域监管“一件事”,实现依法行政。

我局今年应用水域监管“一件事”,横向协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实现水域问题的跨部门联动共治; (略) 区三级,通过对接基层治理平台 (略) 到镇乡的四点一线纵向派发处置,与“大综合一体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平台链接,实现水域监管的跨部门跨层级协同,“一件事”的牵头部门与各责任单位、镇(乡)街道之间的功能贯通、机制贯通和数据贯通。

全年执法人员账号开通数36人,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开展率100%。申领水利监管事项35项,监管事项检查35项,覆盖率100%。执法检查120次,其中“双随机”检查39次,占比32.5%。“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任务7个,完成7个,覆盖率100%,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占比42.9%。

1、加强水政巡查和涉水项目监管。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实时上传巡查信息。今年开展日常水政巡查381次,检查涉河涉水建设项目71个, (略) 、区级河道汛前行洪安全检查38次,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对3件到期未改正的案件按程序移交区综合执法局。

2、加强城区内河巡查和养护。对城区39条河道进行全方位的维护,运用引水净化设备、生态修复、生物技术等方式,改善河网水动力,提升河水透明度,保护水环境。出动保洁船只25560船次,清理垃圾1465.6吨,开展巡查32842人次,形成问题清单3484个,完成整改3309个。

3、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和创建。依托浙水安澜平台、掌上应急平台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日常检查,结合季度信用评价等对65个在建工程开展专项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45份,发现问题120余条,整改率100%,并适时启动约谈机制,对2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3次约谈,落实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4、以节水型社会创建促全社会节水。水是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城市发展的基础,14个部门与各镇乡(街道)联动坚持节水“一张网”,紧贴标准抓重点、排难点、盯细节,创建与严管并进,推动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和生活节水。涌现1家酒店、2个小区和2家企 (略) 节水标杆单位。

5、“宽许可、强监管”促进排水规范。对中心城区的部分中型及以下餐饮店、低风险小型项目采取“承诺制”形式办理排水许可,全年发放排水许可证325份。同时结合“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提供GIS地理信息,智慧化、精细化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逐步实现排水行业规范。

6、以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以“八统一、四减少”为基础,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入探索创新容缺制、模拟制、承诺制等审批模式,与综合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交联动机制,服务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优化营商环境。1个简化程序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案卷参加案件质量评审。

(三)建立党政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治防线。

我局结合工作需求,建立了专门的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2022年4月1日起聘请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苏文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安排财政资金专门保障法律顾问费用。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处理、履行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对145份书面合同或法律事务文书提出建议,回复法律咨询合计8次,参与现场法律研讨会议4次、信访调解1次。

开展存量和增量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共清理2件,1件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予以废止;1件因为承担的职能从综合执法划入水利进行修改。全年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2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公益诉讼1件。

(四)探索“曙有碧水”普法模式,提升法治意识。

12月12日,浙江日报刊发区委徐强书记亲自撰写的“变革创新 精准发力 全面打造节水型社会的海曙标杆”一文,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创建进行“曙有碧水”节水宣传,身体力行、示范引领。

我局探索“曙有碧水”普法宣传模式,围绕“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全链条进行宣传。全年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曙有碧水”宣传手册(宣传折页)24000份、宣传雨伞200把、节水宣传水杯300只,订购发放宣传纸巾3400余盒,在“海曙农耕”、“五水共治”微信公众号进行了5次专题宣传报导,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包括镇乡街道)88条。

1、宪法宣贯全年。水利局新设,局中心组带头专题学台,开展水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良好氛围;利用支部共建活动契机进工地进行水法宣传,并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水利主题,对它山堰村20幅宣传长廊宣传内容及时更新;借用政务办午间大课堂平台,对进驻中心的各部门进行五水共治专题授课;利用疫情防控区域,也是“红海突击队”水利人的宣传阵地;“轩岚若”、“梅花”台风期间,更是一线水利抗台人对防台防汛知识活学活用宣讲的主阵地。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等的学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深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第一责任人。

(三)用好“互联网+监管”依法行政。梳理水利、水务事项,建立监管清单,增加执法证持有,借用科技手段,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用好“大综合一体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平台,落实依法行政,实现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现代化治理水平。

2022年,海曙区水利局正式单设运行,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精神,以“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水利工作现代化治理水平,高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落实党的领导和法治责任,夯实法治基础。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牵头科室为行政审批科,各科室(大队、中心、站、所)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法治融入日常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中心组全年共组织4次专题会议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水域保护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等。同时不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要求。

(二)应用水域监管“一件事”,实现依法行政。

我局今年应用水域监管“一件事”,横向协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实现水域问题的跨部门联动共治; (略) 区三级,通过对接基层治理平台 (略) 到镇乡的四点一线纵向派发处置,与“大综合一体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平台链接,实现水域监管的跨部门跨层级协同,“一件事”的牵头部门与各责任单位、镇(乡)街道之间的功能贯通、机制贯通和数据贯通。

全年执法人员账号开通数36人,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开展率100%。申领水利监管事项35项,监管事项检查35项,覆盖率100%。执法检查120次,其中“双随机”检查39次,占比32.5%。“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任务7个,完成7个,覆盖率100%,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占比42.9%。

1、加强水政巡查和涉水项目监管。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实时上传巡查信息。今年开展日常水政巡查381次,检查涉河涉水建设项目71个, (略) 、区级河道汛前行洪安全检查38次,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对3件到期未改正的案件按程序移交区综合执法局。

2、加强城区内河巡查和养护。对城区39条河道进行全方位的维护,运用引水净化设备、生态修复、生物技术等方式,改善河网水动力,提升河水透明度,保护水环境。出动保洁船只25560船次,清理垃圾1465.6吨,开展巡查32842人次,形成问题清单3484个,完成整改3309个。

3、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和创建。依托浙水安澜平台、掌上应急平台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日常检查,结合季度信用评价等对65个在建工程开展专项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45份,发现问题120余条,整改率100%,并适时启动约谈机制,对2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3次约谈,落实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4、以节水型社会创建促全社会节水。水是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城市发展的基础,14个部门与各镇乡(街道)联动坚持节水“一张网”,紧贴标准抓重点、排难点、盯细节,创建与严管并进,推动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和生活节水。涌现1家酒店、2个小区和2家企 (略) 节水标杆单位。

5、“宽许可、强监管”促进排水规范。对中心城区的部分中型及以下餐饮店、低风险小型项目采取“承诺制”形式办理排水许可,全年发放排水许可证325份。同时结合“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提供GIS地理信息,智慧化、精细化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逐步实现排水行业规范。

6、以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以“八统一、四减少”为基础,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入探索创新容缺制、模拟制、承诺制等审批模式,与综合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交联动机制,服务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优化营商环境。1个简化程序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案卷参加案件质量评审。

(三)建立党政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治防线。

我局结合工作需求,建立了专门的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2022年4月1日起聘请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苏文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安排财政资金专门保障法律顾问费用。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处理、履行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对145份书面合同或法律事务文书提出建议,回复法律咨询合计8次,参与现场法律研讨会议4次、信访调解1次。

开展存量和增量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共清理2件,1件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予以废止;1件因为承担的职能从综合执法划入水利进行修改。全年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2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公益诉讼1件。

(四)探索“曙有碧水”普法模式,提升法治意识。

12月12日,浙江日报刊发区委徐强书记亲自撰写的“变革创新 精准发力 全面打造节水型社会的海曙标杆”一文,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创建进行“曙有碧水”节水宣传,身体力行、示范引领。

我局探索“曙有碧水”普法宣传模式,围绕“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全链条进行宣传。全年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曙有碧水”宣传手册(宣传折页)24000份、宣传雨伞200把、节水宣传水杯300只,订购发放宣传纸巾3400余盒,在“海曙农耕”、“五水共治”微信公众号进行了5次专题宣传报导,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包括镇乡街道)88条。

1、宪法宣贯全年。水利局新设,局中心组带头专题学台,开展水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良好氛围;利用支部共建活动契机进工地进行水法宣传,并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水利主题,对它山堰村20幅宣传长廊宣传内容及时更新;借用政务办午间大课堂平台,对进驻中心的各部门进行五水共治专题授课;利用疫情防控区域,也是“红海突击队”水利人的宣传阵地;“轩岚若”、“梅花”台风期间,更是一线水利抗台人对防台防汛知识活学活用宣讲的主阵地。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等的学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深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第一责任人。

(三)用好“互联网+监管”依法行政。梳理水利、水务事项,建立监管清单,增加执法证持有,借用科技手段,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用好“大综合一体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平台,落实依法行政,实现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现代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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