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泉州市金叶货架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泉州市金叶货架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 (略) (略) 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16时—2023年1月20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埔当村壬*99号(南安高端装备园5号厂房1-2单元)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益琨(泉州)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霞美镇埔当村壬*99号(南安高端装备园5号厂房1-2单元);
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规模:利用已购置的厂房3009.72m2,以及租用泉州 (略) 闲置厂房2165.85m2,厂房总面积5175.57m2,作为项目生产经营场所;
生产规模: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
出租方概况:项目租赁的闲置厂房位于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5号厂房
2单元车间。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租赁厂房为新建的厂房,目前为空置状态,无残留污染问题。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在你们家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
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包括钢管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烘干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喷粉粉尘通过负压收集至配套的静电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换气风机抽出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通过烘干设备与烘干固化有机废气一起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的鼓励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注塑机、油压成型机、破碎机、空压机等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钢材边角料、焊渣、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废滤芯、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 (略) (略) 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16时—2023年1月20日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埔当村壬*99号(南安高端装备园5号厂房1-2单元)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益琨(泉州)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霞美镇埔当村壬*99号(南安高端装备园5号厂房1-2单元);
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规模:利用已购置的厂房3009.72m2,以及租用泉州 (略) 闲置厂房2165.85m2,厂房总面积5175.57m2,作为项目生产经营场所;
生产规模:年产15万套智能货架;
出租方概况:项目租赁的闲置厂房位于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5号厂房
2单元车间。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租赁厂房为新建的厂房,目前为空置状态,无残留污染问题。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在你们家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
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包括钢管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烘干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喷粉粉尘通过负压收集至配套的静电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换气风机抽出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通过烘干设备与烘干固化有机废气一起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的鼓励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注塑机、油压成型机、破碎机、空压机等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钢材边角料、焊渣、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废滤芯、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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