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混合二甲苯罐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批前公示】关于《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混合二甲苯罐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大 (略) 厂区内二十八罐区 |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雨 (略) | |||
项目概况: | 在安庆石化厂内二十八罐区现有预留罐位新建3座5000m3混合二*苯储罐(T-2802,T-2803,T-2804)泵房及附属管架管墩以及相配套的设备。项目二十八罐区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均依托安庆石化现有系统。项目总投资约376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2.8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自流进入罐区南侧原有生产污水管网后自流至东北角新建的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送往炼油新区污水处理场(“溶气气浮+反硝化缺氧+好氧+砂滤+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处理后废水应满足厂区现有回用标准。 (2)废气:项目废气包括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及储罐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采用“内浮顶+氮封方式进行控制。项目厂界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厂内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储罐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现有北山化工料罐区VOCs处理装置,利用现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油气回收排气筒(DA017)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公众参与说明: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大 (略) 厂区内二十八罐区 |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雨 (略) | |||
项目概况: | 在安庆石化厂内二十八罐区现有预留罐位新建3座5000m3混合二*苯储罐(T-2802,T-2803,T-2804)泵房及附属管架管墩以及相配套的设备。项目二十八罐区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均依托安庆石化现有系统。项目总投资约376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2.8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自流进入罐区南侧原有生产污水管网后自流至东北角新建的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送往炼油新区污水处理场(“溶气气浮+反硝化缺氧+好氧+砂滤+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处理后废水应满足厂区现有回用标准。 (2)废气:项目废气包括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及储罐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采用“内浮顶+氮封方式进行控制。项目厂界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厂内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储罐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现有北山化工料罐区VOCs处理装置,利用现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油气回收排气筒(DA017)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公众参与说明: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大 (略) 厂区内二十八罐区 |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雨 (略) | |||
项目概况: | 在安庆石化厂内二十八罐区现有预留罐位新建3座5000m3混合二*苯储罐(T-2802,T-2803,T-2804)泵房及附属管架管墩以及相配套的设备。项目二十八罐区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均依托安庆石化现有系统。项目总投资约376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2.8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自流进入罐区南侧原有生产污水管网后自流至东北角新建的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送往炼油新区污水处理场(“溶气气浮+反硝化缺氧+好氧+砂滤+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处理后废水应满足厂区现有回用标准。 (2)废气:项目废气包括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及储罐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采用“内浮顶+氮封方式进行控制。项目厂界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厂内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储罐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现有北山化工料罐区VOCs处理装置,利用现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油气回收排气筒(DA017)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公众参与说明: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混合二*苯罐区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大 (略) 厂区内二十八罐区 |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雨 (略) | |||
项目概况: | 在安庆石化厂内二十八罐区现有预留罐位新建3座5000m3混合二*苯储罐(T-2802,T-2803,T-2804)泵房及附属管架管墩以及相配套的设备。项目二十八罐区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均依托安庆石化现有系统。项目总投资约376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2.8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泵棚冲洗废水、储罐排水、洗眼器清洗废水自流进入罐区南侧原有生产污水管网后自流至东北角新建的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送往炼油新区污水处理场(“溶气气浮+反硝化缺氧+好氧+砂滤+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处理后废水应满足厂区现有回用标准。 (2)废气:项目废气包括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及储罐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采用“内浮顶+氮封方式进行控制。项目厂界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厂内的VOCs无组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储罐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现有北山化工料罐区VOCs处理装置,利用现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油气回收排气筒(DA017)排放,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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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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