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
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3年1月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 2301-*-04-05-*,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株洲新动能 (略)
2、项目名称: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建设地点: (略) 石峰区及经开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5.75MWp,主要包括支架(含基础)、电缆沟施工和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两部分。项目总投资2584.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计划融资规模1810万元。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5、项目总投资额:2584.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
6、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水务、节能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做到项目建设“三同时”,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并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备案内容若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请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7、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以上信息由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该单位负责。
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
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3年1月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 2301-*-04-05-*,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株洲新动能 (略)
2、项目名称: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建设地点: (略) 石峰区及经开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石峰区及经开区市属公共机构屋顶5.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5.75MWp,主要包括支架(含基础)、电缆沟施工和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两部分。项目总投资2584.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计划融资规模1810万元。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5、项目总投资额:2584.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
6、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安全、水务、节能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做到项目建设“三同时”,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并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备案内容若发生变化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请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7、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通知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以上信息由单位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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