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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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长兴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西安 (略)

长缨东路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朗基·幸福乐城供热、换热站项目)

(略) 新城区长缨东路与公园北路十字西北角朗基·幸福乐城2#楼地下一层

西安 (略)

本项目位于新城区长缨东路与公园北路十字西北角,为朗基·幸福乐城小区冬季提供供暖服务,锅炉房位于朗基·幸福乐城2#楼地下一层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02m2,供热面积约为44500m2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02.7m 高排气筒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相应浓度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排水及软化系统污水先排入集水池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朗基·幸福乐城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3、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位于地下负一层,且通过报告中提出的减振、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设备维护人员更换后带走,不在项目所在地存放。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029-*

2

(略)

(略) 综合污水处理项目

(略) 新城区幸福北路21号( (略) (国营第七八六厂))

陕西中科环创 (略)

污水处理站总规模为600m3/d,新建污水管网、一体化泵站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调节池1座及其他辅助设施,进水管道总长度约594.2m,出水管道总长度约579.7m。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内堆放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由于项目施工机械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较小,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施工区内。预计项目施工作业时对局地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但影响时间短,且会随施工完成而消失。焊接烟尘经自然扩散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对外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环境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和采取隔振降噪声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禁止鸣笛。

4、 固体废弃物影响

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土方堆存场所妥善堆放,土方量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土方堆存场所妥善堆放,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类产臭设施设备全部采用密闭措施,此外通过厂界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项目用水主要有员工办公生活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其中员工为厂内调配,不新增。设备冲洗用水均采用本项目处理后达标尾水。设备冲洗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 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栅渣、污泥收集后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与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陕西新天地固体 (略) 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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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长兴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西安 (略)

长缨东路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朗基·幸福乐城供热、换热站项目)

(略) 新城区长缨东路与公园北路十字西北角朗基·幸福乐城2#楼地下一层

西安 (略)

本项目位于新城区长缨东路与公园北路十字西北角,为朗基·幸福乐城小区冬季提供供暖服务,锅炉房位于朗基·幸福乐城2#楼地下一层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02m2,供热面积约为44500m2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02.7m 高排气筒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相应浓度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排水及软化系统污水先排入集水池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朗基·幸福乐城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3、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位于地下负一层,且通过报告中提出的减振、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设备维护人员更换后带走,不在项目所在地存放。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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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略)

(略) 综合污水处理项目

(略) 新城区幸福北路21号( (略) (国营第七八六厂))

陕西中科环创 (略)

污水处理站总规模为600m3/d,新建污水管网、一体化泵站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调节池1座及其他辅助设施,进水管道总长度约594.2m,出水管道总长度约579.7m。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内堆放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由于项目施工机械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较小,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施工区内。预计项目施工作业时对局地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范围仅限于下风向20-30m范围内,但影响时间短,且会随施工完成而消失。焊接烟尘经自然扩散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对外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环境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和采取隔振降噪声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禁止鸣笛。

4、 固体废弃物影响

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土方堆存场所妥善堆放,土方量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土方堆存场所妥善堆放,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类产臭设施设备全部采用密闭措施,此外通过厂界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项目用水主要有员工办公生活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其中员工为厂内调配,不新增。设备冲洗用水均采用本项目处理后达标尾水。设备冲洗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 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栅渣、污泥收集后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与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陕西新天地固体 (略) 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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