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600 万套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

歙县经济开发区

(略)

黄山 (略)

本项目拟租赁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创业孵化基地内9号厂房进行内部改造,同时购置自动绕线生产设备、自动穿套管机、自动包胶机等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形成年产1600 万套高频电感变压器能力

该项目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锡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等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一般固废暂存后收集回用,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贮存场所,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以及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该项目于2023年1月11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600 万套高频电感变压器项目

歙县经济开发区

(略)

黄山 (略)

本项目拟租赁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创业孵化基地内9号厂房进行内部改造,同时购置自动绕线生产设备、自动穿套管机、自动包胶机等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形成年产1600 万套高频电感变压器能力

该项目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锡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等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一般固废暂存后收集回用,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贮存场所,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以及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该项目于2023年1月11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