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批前公示】关于《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 (略) A区,位于女贞路和香樟路交叉口西南侧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安庆高新技 (略) A区内进行建设,对A2、A3、A4车间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A5车间新建相关生产线。依托厂区内现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共用工程,并对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后年产25772吨*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项目总投资7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其中工艺废水进污水站前需要预处理脱盐;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外排总排口。达到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安庆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安庆段)。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含尘废气、质检室废气、污水站、危废库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①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均经总管接入一套“沸石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其中A2、A3车间和辅助装置区无机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预处理、A3车间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 ②质检室1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质检室2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④污水站、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一套“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真空机组、泵类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 (略) A区,位于女贞路和香樟路交叉口西南侧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安庆高新技 (略) A区内进行建设,对A2、A3、A4车间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A5车间新建相关生产线。依托厂区内现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共用工程,并对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后年产25772吨*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项目总投资7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其中工艺废水进污水站前需要预处理脱盐;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外排总排口。达到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安庆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安庆段)。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含尘废气、质检室废气、污水站、危废库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①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均经总管接入一套“沸石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其中A2、A3车间和辅助装置区无机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预处理、A3车间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 ②质检室1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质检室2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④污水站、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一套“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真空机组、泵类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 (略) A区,位于女贞路和香樟路交叉口西南侧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安庆高新技 (略) A区内进行建设,对A2、A3、A4车间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A5车间新建相关生产线。依托厂区内现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共用工程,并对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后年产25772吨*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项目总投资7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其中工艺废水进污水站前需要预处理脱盐;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外排总排口。达到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安庆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安庆段)。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含尘废气、质检室废气、污水站、危废库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①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均经总管接入一套“沸石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其中A2、A3车间和辅助装置区无机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预处理、A3车间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 ②质检室1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质检室2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④污水站、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一套“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真空机组、泵类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 ||||
受理部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
通讯地址: |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 (略) A区,位于女贞路和香樟路交叉口西南侧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安庆高新技 (略) A区内进行建设,对A2、A3、A4车间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A5车间新建相关生产线。依托厂区内现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共用工程,并对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后年产25772吨*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项目总投资7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真空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其中工艺废水进污水站前需要预处理脱盐;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外排总排口。达到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安庆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安庆段)。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含尘废气、质检室废气、污水站、危废库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①工艺废气、罐区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均经总管接入一套“沸石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其中A2、A3车间和辅助装置区无机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预处理、A3车间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 ②质检室1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质检室2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④污水站、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一套“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真空机组、泵类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滤渣及废液、废盐、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及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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