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彩田云石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1号地块8210.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云浮市彩田云石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1号地块8210.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申请单位: (略) (略)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1号地块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8日(共10日)
1、用地基本情况
1.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1号地块。
1.2规划用地总面积8210.3㎡。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3、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3.1开发强度: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系数≥30%
3.2停车位:适当配置停车位
4.规划设计要求
4.1建筑退让:东临侧临10米规划路,建筑红线需与相邻建筑相持平;南侧临15米规划路,建筑首层退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东侧10米规划路与南侧15米规划路的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不小于10米;西、北两侧与他人相邻的用地边界如无其它约定,可不退建,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均不得外飘出用地边界,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4.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周边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4.3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符合《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4临山地的建筑红线退缩要求按专业边坡设计和施工确定。
4.5室内地坪标高:与 (略) 道路设计标高相衔接。
5、城市设计要求
5. (略) 人防规划对该地段的要求。
5.2建筑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求。
6、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7、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8、遵守事项
8.1本规划条件为规划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规划条件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规划部门审定,并与相关部门衔接好。
8.3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4如有新的规划涉及本地块,按新规划要求进行调整、执行。
备注:根据《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号),建筑系数为: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附件: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莫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申请单位: (略) (略)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1号地块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8日(共10日)
1、用地基本情况
1.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1号地块。
1.2规划用地总面积8210.3㎡。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3、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3.1开发强度: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系数≥30%
3.2停车位:适当配置停车位
4.规划设计要求
4.1建筑退让:东临侧临10米规划路,建筑红线需与相邻建筑相持平;南侧临15米规划路,建筑首层退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东侧10米规划路与南侧15米规划路的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不小于10米;西、北两侧与他人相邻的用地边界如无其它约定,可不退建,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均不得外飘出用地边界,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4.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周边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4.3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符合《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4临山地的建筑红线退缩要求按专业边坡设计和施工确定。
4.5室内地坪标高:与 (略) 道路设计标高相衔接。
5、城市设计要求
5. (略) 人防规划对该地段的要求。
5.2建筑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求。
6、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7、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8、遵守事项
8.1本规划条件为规划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规划条件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规划部门审定,并与相关部门衔接好。
8.3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4如有新的规划涉及本地块,按新规划要求进行调整、执行。
备注:根据《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号),建筑系数为: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附件: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莫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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