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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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芦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天平

联系电话:*

芦溪矿化垃圾项目验收报告.pdf

,芦溪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芦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天平

联系电话:*

芦溪矿化垃圾项目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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