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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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

通讯地址: (略) 牧野区新六街与纬二路交叉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新 (略)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及模组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牧野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

(略) (略)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及模组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1、废气:制浆、涂布烘干(包括试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NMP回收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注液、软包电池封口(包括试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新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车间拖洗水,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1200m3/d,工艺:调节+斜管沉淀池+过滤+离子交换+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高噪声源主要为涂布机、分切机、自动卷绕机、注液机、激光焊接机、真空机组等生产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铝塑膜边角料、废包装,极片边角料、不合格电池、NMP回收溶剂、废催化剂等,其中铝塑膜边角料、废包装,极片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池由专业的废旧电池回收厂家回收用于电池材料制造,NMP回收溶剂、废催化剂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废为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 (略) (略) 年回收处理车辆1万辆 (略) 牧野区电源产业开发区新八街与新鸽路交叉口西南 (略) 内 (略) (略) 年回收处理车辆1万辆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油液抽取、废制冷剂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切割产生的粉尘设置抽风集气系统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混合废水经污水管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拆解不可利用材料、废动力蓄电池、沾油废手套和抹布。废安全气囊外售物资回收站综合利用;拆解后不可利用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沾油废手套、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动力蓄电池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上述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等危险废物按类别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

通讯地址: (略) 牧野区新六街与纬二路交叉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新 (略)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及模组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牧野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

(略) (略)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及模组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1、废气:制浆、涂布烘干(包括试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NMP回收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注液、软包电池封口(包括试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新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车间拖洗水,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1200m3/d,工艺:调节+斜管沉淀池+过滤+离子交换+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高噪声源主要为涂布机、分切机、自动卷绕机、注液机、激光焊接机、真空机组等生产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铝塑膜边角料、废包装,极片边角料、不合格电池、NMP回收溶剂、废催化剂等,其中铝塑膜边角料、废包装,极片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电池由专业的废旧电池回收厂家回收用于电池材料制造,NMP回收溶剂、废催化剂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废为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 (略) (略) 年回收处理车辆1万辆 (略) 牧野区电源产业开发区新八街与新鸽路交叉口西南 (略) 内 (略) (略) 年回收处理车辆1万辆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油液抽取、废制冷剂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切割产生的粉尘设置抽风集气系统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混合废水经污水管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拆解不可利用材料、废动力蓄电池、沾油废手套和抹布。废安全气囊外售物资回收站综合利用;拆解后不可利用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沾油废手套、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动力蓄电池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上述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等危险废物按类别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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