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北路228号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 | 项目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宁清河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 (略) 船山区 | (略) (略)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本项目包括2个单项工程:①清河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②遂宁500kV变电站清河220kV间隔完善工程。 清河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主变,容量为1×240MVA,新增主变低压侧装设4组10Mvar并联电容器组,并完善相应配套电气设备。 2、遂宁500kV变电站清河220kV间隔完善工程 本期更换遂宁500kV变电站至清河220kV变电站的遂清一线、遂清二线间隔电流互感器6只。 本项目总投资4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 |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本次扩建新征地处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选择合理的扩建侧,尽量减小对附近植被的影响; ②变电站扩建侧重新修建围墙后设置排水沟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③变电站用地规模控制在新征地范围内; ④施工结束后应对变电站新增场地及时碎石铺地,减少水土流失。 2、 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本次扩建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 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③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3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变电站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本项目施工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等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管控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5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拆除的废弃物。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围墙、既有事故油池基础等建(构)筑物,属于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3、声环境 1)新增主变压器选用噪声源强低于65dB(A)(距设备2m处)的主变设备; 2)新增主变压器布置与既有2#、3#主变压器平行布置在变电站站区中部位置。 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5、 固体废物 变电站本次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 本次新增80m3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废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废事故油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定,按规定办理对应的经营许可证、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申报相关信息等,废事故油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填报转移联单。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风险防范 事故油风险应急措施。本次拆除原事故油池,在变电站西侧征地新建1座80m3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遂宁射洪海棠至张家口110kV线路工程 | (略) | (略) (略)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2个单项工程组成①张家口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②海棠-张家口110kV线路工程。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张家口11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本次扩建110kV进线间隔2个,新扩建间隔需新增变电站用地范围,但新增部分属于原国 (略) (略) 征地范围,不涉及征地。 2、海棠-张家口110kV线路工程 (1)新建线路工程 本次新建海棠-张家口新建线路工程架起于海棠220kV变电站出线构架,止于已建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进线架构。新建架空线路径长度2.3km,其中2×2.2km按同塔双回垂直逆向序排列架设,0.1km按单回架设(单回垂直排列段起于N13双回电缆终端杆,止于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进线构架,路径长度约0.06km;单回三角排列段起于新建N14单回电缆终端钢管杆,止于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进线构架,路径长度约0.04km);新建电缆路径长约0.1km(起于N13双回电缆终端杆,止于新建N14单回电缆终端钢管杆)。采用双分裂2×JL3/G1A-300/25(GB1179-2018)型号导线,分裂间距为400mm。 (2)配套通信工程 本次沿220kV海棠站-110kV张家口站110kV电力线路路径建设2根72芯OPGW+普通光缆,线路路径总长约2×2.36km。新建光缆为通信及调度自动化传输提供通道,光纤采用标准单模光纤(ITU-T G.652B)。 本项目总投资16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5%。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在变电站既有征地范围内,不新增地,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动物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线路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线路工程的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从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项目施工不会对珍稀濒危的保护植物产生影响,不会减少当地行政区域内濒危珍稀野生植物种类。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③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④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公众进行公示。 2、线路 ①输电线路施工过程采用分段施工,分段后每个施工区域施工工程量小、时间短,且工程仅在昼间施工。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制订具体降噪工作方案。对噪声影响严重的施工场地建议采用临时高隔声围墙,以起到隔声作用,减轻噪声影响。 ④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养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⑤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 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保护目标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来源为施工开挖、材料运输、施工机械运行等活动产生,主要为施工扬尘、材料运输车产生的汽车尾气。 变电站扩建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 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关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号)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经过严格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点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线路施工过程中废水产生量小,施工时间短,生活污水分散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渣、生活垃圾和包材。张家口110kV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不定期清运至站外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围墙等建(构)筑物,属于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点生活垃圾及包材经沿线垃圾桶收集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下摊平后进行生态恢复。 经实施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线路 ①加强对塔基及施工临时占地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避免引发火灾,植被破坏。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来外来物种。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 ①电气设备应安装接地装置。 ②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 ③配电装置选用GIS布置。 2、线路 ①合理选择线路路径,尽量避让居民集中点等重要区域;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③本项目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要求。 ④导线的架设对地最低高度满足设计规程的要求: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对地最低高度不小于6m,通过居民区对地最低高度不小于7m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主变,定期对线路及主变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站内既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弃物 变电站本次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本次扩建不新增蓄电池,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废产生。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事故油风险应急措施 张家口110kV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约25m3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主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线路巡查时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北路228号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 | 项目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宁清河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 (略) 船山区 | (略) (略)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本项目包括2个单项工程:①清河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②遂宁500kV变电站清河220kV间隔完善工程。 清河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主变,容量为1×240MVA,新增主变低压侧装设4组10Mvar并联电容器组,并完善相应配套电气设备。 2、遂宁500kV变电站清河220kV间隔完善工程 本期更换遂宁500kV变电站至清河220kV变电站的遂清一线、遂清二线间隔电流互感器6只。 本项目总投资4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 |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本次扩建新征地处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选择合理的扩建侧,尽量减小对附近植被的影响; ②变电站扩建侧重新修建围墙后设置排水沟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③变电站用地规模控制在新征地范围内; ④施工结束后应对变电站新增场地及时碎石铺地,减少水土流失。 2、 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本次扩建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 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③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3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变电站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本项目施工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等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管控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5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拆除的废弃物。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围墙、既有事故油池基础等建(构)筑物,属于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3、声环境 1)新增主变压器选用噪声源强低于65dB(A)(距设备2m处)的主变设备; 2)新增主变压器布置与既有2#、3#主变压器平行布置在变电站站区中部位置。 4、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5、 固体废物 变电站本次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 本次新增80m3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废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废事故油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定,按规定办理对应的经营许可证、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申报相关信息等,废事故油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填报转移联单。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风险防范 事故油风险应急措施。本次拆除原事故油池,在变电站西侧征地新建1座80m3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遂宁射洪海棠至张家口110kV线路工程 | (略) | (略) (略)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2个单项工程组成①张家口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②海棠-张家口110kV线路工程。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张家口110kV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本次扩建110kV进线间隔2个,新扩建间隔需新增变电站用地范围,但新增部分属于原国 (略) (略) 征地范围,不涉及征地。 2、海棠-张家口110kV线路工程 (1)新建线路工程 本次新建海棠-张家口新建线路工程架起于海棠220kV变电站出线构架,止于已建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进线架构。新建架空线路径长度2.3km,其中2×2.2km按同塔双回垂直逆向序排列架设,0.1km按单回架设(单回垂直排列段起于N13双回电缆终端杆,止于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进线构架,路径长度约0.06km;单回三角排列段起于新建N14单回电缆终端钢管杆,止于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进线构架,路径长度约0.04km);新建电缆路径长约0.1km(起于N13双回电缆终端杆,止于新建N14单回电缆终端钢管杆)。采用双分裂2×JL3/G1A-300/25(GB1179-2018)型号导线,分裂间距为400mm。 (2)配套通信工程 本次沿220kV海棠站-110kV张家口站110kV电力线路路径建设2根72芯OPGW+普通光缆,线路路径总长约2×2.36km。新建光缆为通信及调度自动化传输提供通道,光纤采用标准单模光纤(ITU-T G.652B)。 本项目总投资16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5%。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 本项目变电站间隔扩建在变电站既有征地范围内,不新增地,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动物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线路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线路工程的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从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项目施工不会对珍稀濒危的保护植物产生影响,不会减少当地行政区域内濒危珍稀野生植物种类。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③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④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公众进行公示。 2、线路 ①输电线路施工过程采用分段施工,分段后每个施工区域施工工程量小、时间短,且工程仅在昼间施工。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制订具体降噪工作方案。对噪声影响严重的施工场地建议采用临时高隔声围墙,以起到隔声作用,减轻噪声影响。 ④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养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⑤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 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保护目标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来源为施工开挖、材料运输、施工机械运行等活动产生,主要为施工扬尘、材料运输车产生的汽车尾气。 变电站扩建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 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关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号)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经过严格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点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线路施工过程中废水产生量小,施工时间短,生活污水分散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渣、生活垃圾和包材。张家口110kV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不定期清运至站外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围墙等建(构)筑物,属于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点生活垃圾及包材经沿线垃圾桶收集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下摊平后进行生态恢复。 经实施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张家口110kV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线路 ①加强对塔基及施工临时占地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避免引发火灾,植被破坏。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来外来物种。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张家口110kV变电站 ①电气设备应安装接地装置。 ②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 ③配电装置选用GIS布置。 2、线路 ①合理选择线路路径,尽量避让居民集中点等重要区域;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③本项目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要求。 ④导线的架设对地最低高度满足设计规程的要求: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对地最低高度不小于6m,通过居民区对地最低高度不小于7m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主变,定期对线路及主变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站内既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弃物 变电站本次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本次扩建不新增蓄电池,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废产生。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事故油风险应急措施 张家口110kV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约25m3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主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并对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等功能。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线路巡查时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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