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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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天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项目总投资35864.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改造工程、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其中水利改造工程包括清淤工程77060米、维修泵站约35座、铺设给水管道100米,加固渠堤500米等;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包括新建农业大棚3000亩;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包括改造和购置设备。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 施工期土方应尽量全部回填,不能回填部 (略) 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淤泥应运送至弃土弃游场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后运至城管委指定地点。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轻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天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项目总投资35864.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改造工程、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其中水利改造工程包括清淤工程77060米、维修泵站约35座、铺设给水管道100米,加固渠堤500米等;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包括新建农业大棚3000亩;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包括改造和购置设备。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 施工期土方应尽量全部回填,不能回填部 (略) 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淤泥应运送至弃土弃游场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后运至城管委指定地点。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轻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天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项目总投资35864.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改造工程、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其中水利改造工程包括清淤工程77060米、维修泵站约35座、铺设给水管道100米,加固渠堤500米等;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包括新建农业大棚3000亩;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包括改造和购置设备。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 施工期土方应尽量全部回填,不能回填部 (略) 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淤泥应运送至弃土弃游场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后运至城管委指定地点。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轻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天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静海区大邱庄镇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及特色农业一期项目,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项目总投资35864.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改造工程、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其中水利改造工程包括清淤工程77060米、维修泵站约35座、铺设给水管道100米,加固渠堤500米等;设施农业建造工程包括新建农业大棚3000亩;农机设备提升工程包括改造和购置设备。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 施工期土方应尽量全部回填,不能回填部 (略) 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淤泥应运送至弃土弃游场处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后运至城管委指定地点。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轻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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