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溪镇大源村省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溪镇大源村省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建宁县大源村。
2.2 项目的规模: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道路经濉溪支流时,需新建一座桥梁跨越,采用 1x20m 跨空心板梁桥;本项目投资约117万元;具体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工程量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 | / | 0.025 | 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道路经濉溪支流时,需新建一座桥梁跨越,采用 1x20m 跨空心板梁桥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固化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工程量为准。 | 120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中标单位需在建宁县设立能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同时,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告之并监督中标单位在本县全额纳税。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项目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请于2023 年01月30日至 2023 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建龙公司建宁办事处(建宁县濉溪镇水南花园南路82号,联系方式:*小刘)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 02 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
5.3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原件核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签字领回。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建宁县人民政府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建宁县荷花东路13号;
联系人:郑先生 ;
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
地址:建宁县水南花园南路82号,
联系人:小池;
电话:*
监督单位:监督部门: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5号
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建宁县大源村。
2.2 项目的规模: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道路经濉溪支流时,需新建一座桥梁跨越,采用 1x20m 跨空心板梁桥;本项目投资约117万元;具体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工程量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 | / | 0.025 | 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道路经濉溪支流时,需新建一座桥梁跨越,采用 1x20m 跨空心板梁桥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固化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及工程量为准。 | 120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建宁县环金铙山绿色产业发展带——濉 (略) 级示范点-元庄桥项目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中标单位需在建宁县设立能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同时,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告之并监督中标单位在本县全额纳税。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项目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请于2023 年01月30日至 2023 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建龙公司建宁办事处(建宁县濉溪镇水南花园南路82号,联系方式:*小刘)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 02 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
5.3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原件核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签字领回。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建宁县人民政府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建宁县荷花东路13号;
联系人:郑先生 ;
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
地址:建宁县水南花园南路82号,
联系人:小池;
电话:*
监督单位:监督部门: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5号
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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