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生产食品2万吨项目(中馆镇6000头种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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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生产食品2万吨项目(中馆镇6000头种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都昌县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生产食品2万吨项目(中馆镇6000头种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

项目名称

都昌县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生产食品2万吨项目(中馆镇6000头种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

项 (略) (略) 都昌县中馆镇中馆居委会范围内,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42.467″,北纬29°23′46.740″,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5亩。

建设单位

都昌县融裕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主体工程包括新建分娩舍(2栋1F,总建筑面积10442m2)、配怀舍(2栋1F,总建筑面积13419m2)、青年母猪舍(1栋1F,总建筑面积3509m2)、隔离舍(1栋1F,总建筑面积293m2)、淘汰猪售猪房(1栋1F,总建筑面积154m2)、仔猪上猪台(1栋1F,总建筑面积158m2)、母猪清洗区(1栋1F,总建筑面积46m2)、下猪台(1栋1F,总建筑面积70m2)、隔离中心(1栋1F,总建筑面积246m2);储运工程包括新建仓库及储藏室(1栋1F,总建筑面积42m2);辅助工程包括新建消毒通道及办公室(1栋1F,总建筑面积581m2)、门卫(1栋1F,总建筑面积80m2)、宿舍(1栋1F,总建筑面积1083m2)、食堂(1栋1F,总建筑面积200m2)、动力中心(1栋1F,总建筑面积213m2);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降温工程、通风照明工程;环保系统包括新建废水处理站(系统)(污水处理工艺:固液分离+沼气池+脱磷脱氮+UASB+DA-W-S气浮+二级A/O+沉淀+消毒综合处理工艺,处理规模约180m3/d)、废气处理系统(脱硫塔+15m排气筒DA00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9m2)、无害化安全填埋井(三座)、堆粪场(占地面积10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m2)、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容积22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粪恶臭、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尾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猪舍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堆粪恶臭(NH3、H2S)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各污染物排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中表2标准限值;沼气燃烧产生的废气(SO2、NOX)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暗烟道升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2001)中规定的相应要求;柴油发电机尾气引至屋顶高空达标后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2014)第Ⅲ阶段标准。

2.无组织废气

猪舍恶臭(NH3、H2S、臭气浓度)通过物化除臭、生物除臭、加强通风、减少粪污沟变面积、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进行除臭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封闭加盖等措施进行除臭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排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中表4相关标准。

(二)废水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猪尿、猪舍冲栏排水、生活污水、消毒排水、堆粪场渗滤液、水帘降温排水、初期雨水。

项目上述所有污废水均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180m3/d,处理工艺:固液分离+沼气池+脱磷脱氮+UASB+DA-W-S气浮+二级A/O+沉淀+消毒),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类”、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852-2015)高效集约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1)较严值后全部用于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污水处理站风机及泵房水泵产生的噪声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养殖场通过合理安排饲养时间、注意管理,满足猪群的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将猪群运进和运出的时间安排在昼间,尽可能的减少猪叫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场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猪粪、沼渣、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废包装袋及员工生活垃圾。

猪粪、沼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用于堆肥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废包装袋由生产厂家(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只在正常情况下死亡而产生的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可直接采用安全填埋井进行处理。因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不得使用发酵法进行处理,应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死猪按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置,在场区设置一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9m2)。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针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厂区各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猪舍、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区路面、猪舍路面、仓库地面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治区包括道路、垃圾集中箱放置地,采用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处理。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营运中使用的物料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有*烷、柴油。在原料的运输、仓储过程中,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

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燃气管线,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为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置自动报警系统,配备防火器。项目设置2200m3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并合理设置收集系统,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废水泄漏,及时收集泄漏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项目厂界范围内500m,防护距离内均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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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都昌县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生产食品2万吨项目(中馆镇6000头种猪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5楼、6楼(*)

项目名称

都昌县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生产食品2万吨项目(中馆镇6000头种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

项 (略) (略) 都昌县中馆镇中馆居委会范围内,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42.467″,北纬29°23′46.740″,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5亩。

建设单位

都昌县融裕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主体工程包括新建分娩舍(2栋1F,总建筑面积10442m2)、配怀舍(2栋1F,总建筑面积13419m2)、青年母猪舍(1栋1F,总建筑面积3509m2)、隔离舍(1栋1F,总建筑面积293m2)、淘汰猪售猪房(1栋1F,总建筑面积154m2)、仔猪上猪台(1栋1F,总建筑面积158m2)、母猪清洗区(1栋1F,总建筑面积46m2)、下猪台(1栋1F,总建筑面积70m2)、隔离中心(1栋1F,总建筑面积246m2);储运工程包括新建仓库及储藏室(1栋1F,总建筑面积42m2);辅助工程包括新建消毒通道及办公室(1栋1F,总建筑面积581m2)、门卫(1栋1F,总建筑面积80m2)、宿舍(1栋1F,总建筑面积1083m2)、食堂(1栋1F,总建筑面积200m2)、动力中心(1栋1F,总建筑面积213m2);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降温工程、通风照明工程;环保系统包括新建废水处理站(系统)(污水处理工艺:固液分离+沼气池+脱磷脱氮+UASB+DA-W-S气浮+二级A/O+沉淀+消毒综合处理工艺,处理规模约180m3/d)、废气处理系统(脱硫塔+15m排气筒DA00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9m2)、无害化安全填埋井(三座)、堆粪场(占地面积10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m2)、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容积22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粪恶臭、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尾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猪舍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堆粪恶臭(NH3、H2S)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各污染物排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中表2标准限值;沼气燃烧产生的废气(SO2、NOX)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暗烟道升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2001)中规定的相应要求;柴油发电机尾气引至屋顶高空达标后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2014)第Ⅲ阶段标准。

2.无组织废气

猪舍恶臭(NH3、H2S、臭气浓度)通过物化除臭、生物除臭、加强通风、减少粪污沟变面积、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进行除臭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封闭加盖等措施进行除臭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排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中表4相关标准。

(二)废水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猪尿、猪舍冲栏排水、生活污水、消毒排水、堆粪场渗滤液、水帘降温排水、初期雨水。

项目上述所有污废水均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180m3/d,处理工艺:固液分离+沼气池+脱磷脱氮+UASB+DA-W-S气浮+二级A/O+沉淀+消毒),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类”、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852-2015)高效集约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1)较严值后全部用于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污水处理站风机及泵房水泵产生的噪声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养殖场通过合理安排饲养时间、注意管理,满足猪群的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将猪群运进和运出的时间安排在昼间,尽可能的减少猪叫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场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猪粪、沼渣、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废包装袋及员工生活垃圾。

猪粪、沼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用于堆肥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废包装袋由生产厂家(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只在正常情况下死亡而产生的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可直接采用安全填埋井进行处理。因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不得使用发酵法进行处理,应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死猪按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置,在场区设置一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9m2)。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后,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针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厂区各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猪舍、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等,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区路面、猪舍路面、仓库地面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治区包括道路、垃圾集中箱放置地,采用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处理。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并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阻止污染扩散,防止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营运中使用的物料被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有*烷、柴油。在原料的运输、仓储过程中,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

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燃气管线,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为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置自动报警系统,配备防火器。项目设置2200m3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池),并合理设置收集系统,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或者废水泄漏,及时收集泄漏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项目厂界范围内500m,防护距离内均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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