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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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1月17日我局分别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环评形式
1 (略) 20000t/a三羟*基*烷及其配套项目赤环审字[2023]3号2023年1月17日报告书
2 (略) 年产2万吨氨基磺酸、5000吨氨基磺酸铵及联产4.2万吨硫酸铝净水剂项目赤环审字[2023]4号2023年1月17日报告书


赤环审字[2023]3号 (略) 20000ta 三羟*基*烷及其配套项目批复.pdf
赤环审字[2023]4号赤峰远邦化工年产2万吨氨基磺酸5000吨氨基磺酸铵及联产4.2万吨硫酸铝净水剂项目批复.pdf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1月17日我局分别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环评形式
1 (略) 20000t/a三羟*基*烷及其配套项目赤环审字[2023]3号2023年1月17日报告书
2 (略) 年产2万吨氨基磺酸、5000吨氨基磺酸铵及联产4.2万吨硫酸铝净水剂项目赤环审字[2023]4号2023年1月17日报告书


赤环审字[2023]3号 (略) 20000ta 三羟*基*烷及其配套项目批复.pdf
赤环审字[2023]4号赤峰远邦化工年产2万吨氨基磺酸5000吨氨基磺酸铵及联产4.2万吨硫酸铝净水剂项目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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