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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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交易公告

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cq*-076

(略) 铜城中学定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上对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 (略) 原铜城中学校门口向东第11间,建筑面积约为30.60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承租方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前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租);其余年度租金一年一付,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00元,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不计息退还。

5、在租赁期内, (略) 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60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4000元/年,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3年1月2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 (略) 铜城中学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转账时备注: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略) 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 (略) 铜城中学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建苑 (略)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铜城中学以及安徽建苑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 (略) 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7、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8、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新竞租人竞拍成功后应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 (略) 铜城中学

联系人:吴祖兵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建苑 (略)

联系人:浦晓娟

联系方式:0550-*、*

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cq*-076

(略) 铜城中学定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上对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 (略) 原铜城中学校门口向东第11间,建筑面积约为30.60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承租方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前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租);其余年度租金一年一付,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前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00元,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不计息退还。

5、在租赁期内, (略) 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60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

起始价为:4000元/年,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3年1月2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 (略) 铜城中学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转账时备注:原铜城中学25间门面房出租-东9(第11间)项目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略) 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 (略) 铜城中学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建苑 (略)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铜城中学以及安徽建苑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 (略) 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6、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7、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8、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新竞租人竞拍成功后应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 (略) 铜城中学

联系人:吴祖兵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建苑 (略)

联系人:浦晓娟

联系方式: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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