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略)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告如下:
具体详见附件表格。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2022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23 年1 月9 日
具有执法权部门的人员编制数(个) | 162 | 在岗执法人员(人) | 109 | 持证执法人员(人) | 109 | |
法制审核人员(人) | 5 | 培训执法人员(次/人) | 2 | 配备执法记录仪(台) | 2 | |
受理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件) | * | 办结案件数量(件) | * | 公示案件数量(件) | 330 | |
行政复议(包括作为被申请人)案件数量(件) | 15 | 其中撤销或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数量(件) | 3 | |||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件) | 12 | 其中败诉案件数量(件) | 0 | |||
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件) | 5 | 确认违法案件数量(件) | 0 | |||
移交刑事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件) | 0 | |||||
是否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是 | |||||
是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 是 |
附件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330 | 330 | 330 | 0 | 0 |
填表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填表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
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件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略) 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填表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略) 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略) 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附件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确认 | 行政裁决 | 行政检查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 万元) | 件数 | 件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宗数 |
0 | 0 | * | 0 | 0 | 0 |
填表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确认件数”“行政裁决件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
3.“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略)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报告如下:
具体详见附件表格。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2022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23 年1 月9 日
具有执法权部门的人员编制数(个) | 162 | 在岗执法人员(人) | 109 | 持证执法人员(人) | 109 | |
法制审核人员(人) | 5 | 培训执法人员(次/人) | 2 | 配备执法记录仪(台) | 2 | |
受理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件) | * | 办结案件数量(件) | * | 公示案件数量(件) | 330 | |
行政复议(包括作为被申请人)案件数量(件) | 15 | 其中撤销或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数量(件) | 3 | |||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件) | 12 | 其中败诉案件数量(件) | 0 | |||
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件) | 5 | 确认违法案件数量(件) | 0 | |||
移交刑事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件) | 0 | |||||
是否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是 | |||||
是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 是 |
附件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330 | 330 | 330 | 0 | 0 |
填表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填表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
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件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略) 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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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略) 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略) 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附件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确认 | 行政裁决 | 行政检查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 万元) | 件数 | 件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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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确认件数”“行政裁决件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
3.“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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