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岭产业园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岭产业园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岭产业园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贯 (略) 对乐东县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乐东要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低碳制造转型升级,争当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生。衔接、落实《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国空”)的三线划定成果,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材料 (略) 场主体进一步集聚,并成功建立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争取一批生命科技领域示范项目落地。
建立适合产业发展特质的空间布局,打造自贸港低碳制造集聚发展的示范区,特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岭产业园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以“国空”确定大岭产业园区开发边界为规划范围,面积66.12hm2。
三、发展定位
功能定位为: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制造等为主,生命科技制造为辅,建设“互联网+”、绿色生态、科技创新的智造产业园。
四、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规划总人口约2800人。
用地规模: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66.12公顷。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廊、两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
沿G540国道的防护绿化带。
“一廊”
园区那侧的高压防护走廊
“两区”
新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制造区:打造新材料创新研发生态,建设材料加工生产基地,发展节能环保材料加工制造。
新能源汽车、汽配制造区:建设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加工基地,支持中兴新能源汽车等入园企业发展整车、零部件加工制造,拓展“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推动形成“三亚聚焦前端研发、后端展销环节,乐东聚焦生产制造中间环节”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完整链条。
六、用地布局
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工业商服混合用地、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66.12公顷。
(1)工业用地
本规划工业用地可兼容不超过15%的科研用地,共计面积38.65公顷,建筑面积38.65万平方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工业商服混合用地
本规划工业商服用地主要为工业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和工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工业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规模1.49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占比大于等于60%,商业用地小于等于20%,商务金融用地小于等于20%,总建筑规模不低于1.49万平方米;工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规模4.51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占比大于等于60%,商务金融用地小于等于40%。
(3)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控制
本规划规定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共计约8.49 公顷,为城镇道路用地。
(4)防护绿地
本规划沿国道预留20米宽的防护绿化带,用地面积共计约0.94公顷;另根据园区南侧东西走向220Kv的高压走廊划定高压走廊防护绿地,用地面积共计约6.4公顷。
(5)其他建设控制
本规划规定其他建设用地为工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和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共计5.63公顷。
七、交通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依托现状G540国道,向西约1.5公里驶入G98环岛高速,是园区主要对外交通联系通道。
2、内部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区内形成“两横四纵”的道路系统。
道路红线宽度:
园区主路——道路红线控制在24m,双向4车道;
园区次路——道路红线控制在18m,双向4车道;
园区支路——道路红线控制在14m/16m,16米宽的双向4车道,14米宽的双向2车道。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17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http://**)、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 (略) 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岗,邮政编码:*;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岗。
5.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岭产业园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贯 (略) 对乐东县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乐东要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低碳制造转型升级,争当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生。衔接、落实《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国空”)的三线划定成果,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材料 (略) 场主体进一步集聚,并成功建立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争取一批生命科技领域示范项目落地。
建立适合产业发展特质的空间布局,打造自贸港低碳制造集聚发展的示范区,特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岭产业园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以“国空”确定大岭产业园区开发边界为规划范围,面积66.12hm2。
三、发展定位
功能定位为: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制造等为主,生命科技制造为辅,建设“互联网+”、绿色生态、科技创新的智造产业园。
四、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规划总人口约2800人。
用地规模: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66.12公顷。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廊、两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
沿G540国道的防护绿化带。
“一廊”
园区那侧的高压防护走廊
“两区”
新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制造区:打造新材料创新研发生态,建设材料加工生产基地,发展节能环保材料加工制造。
新能源汽车、汽配制造区:建设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加工基地,支持中兴新能源汽车等入园企业发展整车、零部件加工制造,拓展“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推动形成“三亚聚焦前端研发、后端展销环节,乐东聚焦生产制造中间环节”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完整链条。
六、用地布局
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工业商服混合用地、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66.12公顷。
(1)工业用地
本规划工业用地可兼容不超过15%的科研用地,共计面积38.65公顷,建筑面积38.65万平方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工业商服混合用地
本规划工业商服用地主要为工业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和工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工业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规模1.49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占比大于等于60%,商业用地小于等于20%,商务金融用地小于等于20%,总建筑规模不低于1.49万平方米;工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规模4.51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占比大于等于60%,商务金融用地小于等于40%。
(3)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控制
本规划规定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共计约8.49 公顷,为城镇道路用地。
(4)防护绿地
本规划沿国道预留20米宽的防护绿化带,用地面积共计约0.94公顷;另根据园区南侧东西走向220Kv的高压走廊划定高压走廊防护绿地,用地面积共计约6.4公顷。
(5)其他建设控制
本规划规定其他建设用地为工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和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共计5.63公顷。
七、交通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依托现状G540国道,向西约1.5公里驶入G98环岛高速,是园区主要对外交通联系通道。
2、内部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区内形成“两横四纵”的道路系统。
道路红线宽度:
园区主路——道路红线控制在24m,双向4车道;
园区次路——道路红线控制在18m,双向4车道;
园区支路——道路红线控制在14m/16m,16米宽的双向4车道,14米宽的双向2车道。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17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http://**)、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 (略) 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岗,邮政编码:*;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岗。
5.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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