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1-1817:40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1-1817: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8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19日(1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略) 新建工程项目 | 平遥县岳壁乡西郭村 | (略) | 山西 (略) | 设立临床科室(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肿瘤科、中西医结合科)、医技科室(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麻醉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专业等)和行政科室(医保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处、收费处、多功能大厅、治疗室、检查室、收费室、药物室、检验室、住院部、办公室等),以及配套排水、供电、通风,供热、制冷、污水处理设备、固体废物专用收集桶、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附属设施。 | 1、恶臭污染防治要求。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要严格按该《报告表》要求,规范设计构筑物表面密闭和恶臭收集处理设施,确保恶臭气体全收集,去除效率达到 85%以上,污水处理站周边污染物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油烟污染防治要求。规范配套食堂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 的限值。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目所在地网站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台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8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19日(1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略) 新建工程项目 | 平遥县岳壁乡西郭村 | (略) | 山西 (略) | 设立临床科室(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肿瘤科、中西医结合科)、医技科室(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麻醉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专业等)和行政科室(医保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处、收费处、多功能大厅、治疗室、检查室、收费室、药物室、检验室、住院部、办公室等),以及配套排水、供电、通风,供热、制冷、污水处理设备、固体废物专用收集桶、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附属设施。 | 1、恶臭污染防治要求。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要严格按该《报告表》要求,规范设计构筑物表面密闭和恶臭收集处理设施,确保恶臭气体全收集,去除效率达到 85%以上,污水处理站周边污染物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油烟污染防治要求。规范配套食堂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 的限值。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目所在地网站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台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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