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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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保型保温包装材料及被动式住宅模块生产项目 | (略) 煎茶铺镇油田农场西( (略) 德益高级 (略) 院内) | (略)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86%。项目租赁面积15333.41平方米(23亩),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 (1)废气 预发增大、熟化、二次预发增大、成型、烘干、切割工序有机废气:2套“冷凝装置+干燥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两座生产车间,每座车间各设1套)。项目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苯*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要求和表3中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不排水,产生的职工盥洗废水直接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 (3)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采用软管连接;冷却塔四周设置隔声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采用软管连接;冷却塔四周设置隔声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有关要求。 |
2 | 年产2万套塑料家具项目 | (略) 堂二里镇一街 | (略) 堂二里川木家具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项目总占地面积4258.19m2,总建筑面积2750m2,厂区不设宿舍、食堂和浴室,项目所利用的厂房为新建。 | (1)废气 混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无组织非*烷总烃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2)废水: 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各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3 | 新建年产5万套板式定制家具项目 |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辛章办事处辛王堡村霸扬路南侧 | (略) 光庆钢木家具制造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项目总占地面积2716m2,建筑面积2176m2,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项目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建设。 | (1)废气: 下料(木工)、打孔、镂铣、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要求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符合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要求。 |
4 | (略) 第二采油厂改建危废暂存间项目 | (略) 王庄子镇任庄子村1500米处 | 中国石 (略)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总投资为13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8.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87m2 | (1)废气:危废间微负压+8个吸风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企业排放标准。 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泼洒站场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部门进行消纳。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标准要求。 |
5 | 废乳化液废水处理项目 | (略) (略) 霸州镇老堤村村北 | (略)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 (1)废气:项目乳化液隔油调节池设置集气罩(与隔油调节池密闭连接);破乳装置、气浮装置、中间水池、氧化池、厌氧池均采用密闭池体,池体与集气管道连接;压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挥发的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略) (略) 1#冷轧生产线轧机油雾和2#冷轧生产线轧机油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4轧制机组标准限值要求(20mg/m3);1#退火炉直燃段废气、1#退火炉辐射段废气、2#退火炉直燃段废气、2#退火炉辐射段废气和3#退火炉直燃段废气、3#退火炉辐射段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浓度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1、表2和表3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达标排放。1#退火炉、2#退火炉和3#退火炉锌锅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10mg/m3)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废乳化液处理后的中水作为乳化液配制系统补水,替代部分新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全部布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6 | 徐各庄分厂配件生产项目 | (略) 康仙庄乡徐各庄村 | (略) 燕山塑料五金制品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项目占地面积为5038.32m2,建筑面积3250m2,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1)上料、拌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注塑成型(半成品)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7 |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 设施工程项目 |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 |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道和 (略) | 总投资为98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61%。项 (略) 东段乡徐柳村东信港公路1号,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 | (1)废气: 运营期对运输散体物质的车辆必须严加管理,并加盖篷布,防止扬尘。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废水: 定期检查道路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道路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和井河等水体。完善路面排水设施,加强道路排水沟排水能力设计。加强排水边沟护坡,以防突发事故发生,排水边沟能顺利将危险性液体拦截。严禁各种泄漏、撒落、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 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3)噪声: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值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加强道路通车后的路面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在敏感点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4)固废: 运营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制定危险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8 | 年产6000吨无纺布项目 | (略) 霸州镇华鑫工业区内 | (略) 霸州镇绮菲尔无纺布制袋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项目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面积600m2,厂区不设库房、宿舍和食堂,办公室租用项目附近华鑫道沿街商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1)拌料、上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热熔、过滤、纺丝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最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9 | 新建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略) 东段乡张柳村 | 廊坊带带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1%。项 (略) 东段乡张柳村,占地面积1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F)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库房(层高10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00平米。购置上料机、挤出机、拉伸加热机、收卷机、流延机生产线、冷却塔等设备共计25台(套)。 | (1)废气:1)上料工序(打包带、缠绕膜生产区)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加热挤出、加热拉伸(打包带生产区)、加热挤出、成型(缠绕膜生产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挤出机、流延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一 (略) 东段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保型保温包装材料及被动式住宅模块生产项目 | (略) 煎茶铺镇油田农场西( (略) 德益高级 (略) 院内) | (略)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86%。项目租赁面积15333.41平方米(23亩),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 (1)废气 预发增大、熟化、二次预发增大、成型、烘干、切割工序有机废气:2套“冷凝装置+干燥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两座生产车间,每座车间各设1套)。项目有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苯*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要求和表3中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不排水,产生的职工盥洗废水直接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 (3)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采用软管连接;冷却塔四周设置隔声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采用软管连接;冷却塔四周设置隔声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有关要求。 |
2 | 年产2万套塑料家具项目 | (略) 堂二里镇一街 | (略) 堂二里川木家具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项目总占地面积4258.19m2,总建筑面积2750m2,厂区不设宿舍、食堂和浴室,项目所利用的厂房为新建。 | (1)废气 混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无组织非*烷总烃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2)废水: 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各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3 | 新建年产5万套板式定制家具项目 |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辛章办事处辛王堡村霸扬路南侧 | (略) 光庆钢木家具制造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项目总占地面积2716m2,建筑面积2176m2,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项目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建设。 | (1)废气: 下料(木工)、打孔、镂铣、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要求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符合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要求。 |
4 | (略) 第二采油厂改建危废暂存间项目 | (略) 王庄子镇任庄子村1500米处 | 中国石 (略)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总投资为13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8.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87m2 | (1)废气:危废间微负压+8个吸风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企业排放标准。 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泼洒站场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部门进行消纳。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标准要求。 |
5 | 废乳化液废水处理项目 | (略) (略) 霸州镇老堤村村北 | (略)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 (1)废气:项目乳化液隔油调节池设置集气罩(与隔油调节池密闭连接);破乳装置、气浮装置、中间水池、氧化池、厌氧池均采用密闭池体,池体与集气管道连接;压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挥发的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略) (略) 1#冷轧生产线轧机油雾和2#冷轧生产线轧机油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4轧制机组标准限值要求(20mg/m3);1#退火炉直燃段废气、1#退火炉辐射段废气、2#退火炉直燃段废气、2#退火炉辐射段废气和3#退火炉直燃段废气、3#退火炉辐射段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浓度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1、表2和表3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达标排放。1#退火炉、2#退火炉和3#退火炉锌锅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10mg/m3)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废乳化液处理后的中水作为乳化液配制系统补水,替代部分新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全部布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6 | 徐各庄分厂配件生产项目 | (略) 康仙庄乡徐各庄村 | (略) 燕山塑料五金制品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项目占地面积为5038.32m2,建筑面积3250m2,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1)上料、拌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注塑成型(半成品)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7 |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 设施工程项目 |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 |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北京道和 (略) | 总投资为98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61%。项 (略) 东段乡徐柳村东信港公路1号,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 | (1)废气: 运营期对运输散体物质的车辆必须严加管理,并加盖篷布,防止扬尘。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废水: 定期检查道路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道路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和井河等水体。完善路面排水设施,加强道路排水沟排水能力设计。加强排水边沟护坡,以防突发事故发生,排水边沟能顺利将危险性液体拦截。严禁各种泄漏、撒落、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 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3)噪声: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值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加强道路通车后的路面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在敏感点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4)固废: 运营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制定危险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8 | 年产6000吨无纺布项目 | (略) 霸州镇华鑫工业区内 | (略) 霸州镇绮菲尔无纺布制袋厂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项目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面积600m2,厂区不设库房、宿舍和食堂,办公室租用项目附近华鑫道沿街商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1)拌料、上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热熔、过滤、纺丝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最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9 | 新建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略) 东段乡张柳村 | 廊坊带带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1%。项 (略) 东段乡张柳村,占地面积1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F)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库房(层高10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00平米。购置上料机、挤出机、拉伸加热机、收卷机、流延机生产线、冷却塔等设备共计25台(套)。 | (1)废气:1)上料工序(打包带、缠绕膜生产区)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加热挤出、加热拉伸(打包带生产区)、加热挤出、成型(缠绕膜生产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挤出机、流延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一 (略) 东段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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