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12】宜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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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反馈问题12】宜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情况公示

(略)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2

方案多,落实少。第一轮督察反 (略)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略) 随后制订多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但耗煤大户煤量控制、脱硝设施高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仍不到位。“回头看”发现,2017年8家燃煤大户中6家未完成控制目标,其中4家耗煤量不降反增; (略) 6台燃煤锅炉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配套的脱硝设施较少启用。20 (略)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均未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细颗粒物浓度等指标不降反升, (略) 环境保护厅实施区域限批, (略) 在限批期间仍然违规审批8个涉气建设项目。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化工、喷涂、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8 个100%”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力度,按照《 (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的指导下,按照“一企一案”加快推进化工、喷涂、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工作。督促排污单位拿出废气治理方案,尽快进行深度治理。

2.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严格执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办法和“黑名单”制度。同时,要求住建部门加大对住房工地、城区道路改造工地的日常巡查,交通部门也要加强对汉江二桥建设工地的监管,确保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城区道路的要不间断洒水,特别是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的道路要重点保障。

四、整改落实情况

1.践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建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办。先后制定下发了《 (略) 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略) 2021年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强化整治方案》、《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实现清单化管理、路径化推动、绩效化考核。推动完成废气深度收集改造项目7个,分别为湖北友 (略) 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湖北阿泰克生物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襄阳东 (略) 涂装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湖北吉人 (略) RTO治理项目、湖北 (略) VOCs治理项目、湖北 (略) 深度收集治理改造项目。

2.深入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施工、运输单位在施工时做好防尘措施,在出入口设置洗车设备,做到车辆运输全覆盖,实行在建工地出入口100%冲洗。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建筑工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逐一整改。加强汉江二桥建设工地监管,确保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自行组建环保专班,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如有遗漏立行立改。城区施工现场扬尘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六个100%目标要求基本达标。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跟踪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车辆运输全覆盖,不带泥行驶,不抛撒、遗漏建筑渣土、垃圾等。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做到一日三洗(路面)、十洒(洒水)、十喷(喷雾),保持路面湿润,不起扬尘。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5日,共7天)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略)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2

方案多,落实少。第一轮督察反 (略)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略) 随后制订多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但耗煤大户煤量控制、脱硝设施高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仍不到位。“回头看”发现,2017年8家燃煤大户中6家未完成控制目标,其中4家耗煤量不降反增; (略) 6台燃煤锅炉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配套的脱硝设施较少启用。20 (略)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均未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细颗粒物浓度等指标不降反升, (略) 环境保护厅实施区域限批, (略) 在限批期间仍然违规审批8个涉气建设项目。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化工、喷涂、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8 个100%”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力度,按照《 (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的指导下,按照“一企一案”加快推进化工、喷涂、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工作。督促排污单位拿出废气治理方案,尽快进行深度治理。

2.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严格执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办法和“黑名单”制度。同时,要求住建部门加大对住房工地、城区道路改造工地的日常巡查,交通部门也要加强对汉江二桥建设工地的监管,确保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城区道路的要不间断洒水,特别是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的道路要重点保障。

四、整改落实情况

1.践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建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办。先后制定下发了《 (略) 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略) 2021年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强化整治方案》、《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实现清单化管理、路径化推动、绩效化考核。推动完成废气深度收集改造项目7个,分别为湖北友 (略) 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湖北阿泰克生物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襄阳东 (略) 涂装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湖北吉人 (略) RTO治理项目、湖北 (略) VOCs治理项目、湖北 (略) 深度收集治理改造项目。

2.深入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施工、运输单位在施工时做好防尘措施,在出入口设置洗车设备,做到车辆运输全覆盖,实行在建工地出入口100%冲洗。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建筑工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逐一整改。加强汉江二桥建设工地监管,确保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自行组建环保专班,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如有遗漏立行立改。城区施工现场扬尘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六个100%目标要求基本达标。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跟踪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车辆运输全覆盖,不带泥行驶,不抛撒、遗漏建筑渣土、垃圾等。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做到一日三洗(路面)、十洒(洒水)、十喷(喷雾),保持路面湿润,不起扬尘。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5日,共7天)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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