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主城区A110205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修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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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主城区A110205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修改公示

(略) 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沙湖污水处理厂功能腾退和“三旧”改造工作的要求,实现 (略) 品质和功能双提升,拟对主城区A*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进行修改。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拟修改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将A*管理单元内沙湖污水处理厂及周边地块由排水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小学用地、排水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变更后,二类居住用地调增约2.40公顷,商业设施用地调增约2.90公顷,小学用地调增约1.21公顷,公园绿地调增约3.68公顷,城市道路用地调增约0.30公顷;防护绿地调减约2.32公顷,排水设施用地调减约8.17公顷,上述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结合场地自然高差和用地方案,局部优化公共通道线型,形成3条10米宽公共通道。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1.网上留言:http://**.cn/gsly*.html;
2.联系电话:027-* 公开办
3.传真:027-*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4.信件寄往“ (略) 三阳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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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沙湖污水处理厂功能腾退和“三旧”改造工作的要求,实现 (略) 品质和功能双提升,拟对主城区A*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进行修改。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拟修改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将A*管理单元内沙湖污水处理厂及周边地块由排水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小学用地、排水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变更后,二类居住用地调增约2.40公顷,商业设施用地调增约2.90公顷,小学用地调增约1.21公顷,公园绿地调增约3.68公顷,城市道路用地调增约0.30公顷;防护绿地调减约2.32公顷,排水设施用地调减约8.17公顷,上述指标具体以实测为准。结合场地自然高差和用地方案,局部优化公共通道线型,形成3条10米宽公共通道。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1.网上留言:http://**.cn/gsly*.html;
2.联系电话:027-* 公开办
3.传真:027-*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4.信件寄往“ (略) 三阳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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