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黑龙江省水利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
????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将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在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上,就法治建设做出安排,要求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指导与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依法管水治水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在重大决定、重要决策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和对不同所有制、 (略) 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问题。五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将执法队*建设和执法职能履 (略) 河湖长制督察考核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印发了《 (略) 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 (略) 场主体的水法规宣传,促进水法规贯彻落实。二、加强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工作。制定了《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推动了松花江连通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工作要求,印发了《“十四五”时期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推进立法工作。《 (略) 河道管理条例》重新制定已经完成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立法前评估、厅党组 (略) 司法厅审核等工作,列入 (略) 政府立法预备项目。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根据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梳理水利厅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87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3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0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77项。四是修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水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水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进行修订。五是编撰水利行业监管执法常用法规制度汇编。为推进依法治水,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按照业务综合性、相关性及出台时间,编撰了法规制度汇编。全文收录了14部法律、31部行政法规、70部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56部规范性文件,合计96万字。六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我厅制定并牵头实施的7部地方法规、2部政府规章、4个政府规范性文件、27个水利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适应“放管服”改革、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民法典清理工作。对新制定和拟出台的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七是完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印发《 (略) 水利厅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实施办法》,制定了流程图和审查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坚持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政务诚信承诺书和业务处室的具体职责、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利用互动交流平台、投诉举报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不断规范政务服务办理相关工作。印发《 (略) 水利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管理使用。在省政务服务办理平台中清理申请人放弃办理的沉积办件。制定水利部门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公示,统一水利部门索要的证明类申请材料。印发《关于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办理流程的通知》,规范工单办理流程。 (略) 政务服务门户网、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两个平台的工单,目前累计办理32个工单。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将水利厅掌握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到平台,供其他部门办理依申请政务或实施监管使用,减少申请人提供材料,增加监管效能。组织制定数据目录清单16项,组织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填报累计6700余条。四是组织开展双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了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公示率100%。五是编制《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许可事项、依据、实施部门、权力,纳入到《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六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将依申请权力事 (略) 政务服务网办理,不断优化办理流程,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办理和即办(受理当天可办结)。行政审批平均全流程办理时间65天(包含技术审查环节),较2021年同期减少20个自然日。七是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连续多年聘用法律顾问,设立了水利厅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涉法事项处理及合同、协议签订等方面,认真听取、征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连续3年与松辽 (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 (略) 水利系统开展了防汛保安和地下水超采治理2个专项执法行动,对执法行动进行了检查, (略) 水务局下发了督办单,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两项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89件,结案率95%以上。三是加强执法队*建设。 (略) 县水务部门加挂牌子后有名无实问题,补充必要的执法人员,满足履行职能要求,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25件。目前, (略) (地)、县(市)配备了专职水政执法人员,12个未配备专职水政 (略) (地)、县(市)配备了兼职水政执法人员,92.5%的水政监察队*配备了1台以上执法车辆,100%的单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71.25%的单位将执法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77.5%的单位为执法人员缴纳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四是严格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促进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学台。
五、依法处置水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1件针对我厅的行政诉讼案件,经调解后做撤诉处理;1件针对水利部的申请赔偿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提出相关意见报送水利部。二是强化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根据水利部和松辽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稳定了良好的水事秩序,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优化信访接待、登记、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流程,提高信访办理工作质效。我厅累计办理群众信访事项105件(次)、137人(次)。其中,水利部转办16件(次),省信访局交办12件(次)、厅信访办受理来信来电来访77件(次),办结103件,办结率98.09%。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略) 委省政府具体安排,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水政监察队*和执法保障建设,加强河湖等管理领域的水行政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对执法职能履行的监督制约,加强水事纠纷预防调处,促进宁静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略) 水利厅??
2022年1月20日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
????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将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在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上,就法治建设做出安排,要求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指导与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依法管水治水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在重大决定、重要决策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避免“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和对不同所有制、 (略) 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问题。五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将执法队*建设和执法职能履 (略) 河湖长制督察考核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印发了《 (略) 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 (略) 场主体的水法规宣传,促进水法规贯彻落实。二、加强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工作。制定了《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推动了松花江连通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工作要求,印发了《“十四五”时期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推进立法工作。《 (略) 河道管理条例》重新制定已经完成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立法前评估、厅党组 (略) 司法厅审核等工作,列入 (略) 政府立法预备项目。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根据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梳理水利厅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87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3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0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77项。四是修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水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水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进行修订。五是编撰水利行业监管执法常用法规制度汇编。为推进依法治水,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按照业务综合性、相关性及出台时间,编撰了法规制度汇编。全文收录了14部法律、31部行政法规、70部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56部规范性文件,合计96万字。六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我厅制定并牵头实施的7部地方法规、2部政府规章、4个政府规范性文件、27个水利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适应“放管服”改革、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民法典清理工作。对新制定和拟出台的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七是完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印发《 (略) 水利厅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实施办法》,制定了流程图和审查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坚持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政务诚信承诺书和业务处室的具体职责、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利用互动交流平台、投诉举报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不断规范政务服务办理相关工作。印发《 (略) 水利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管理使用。在省政务服务办理平台中清理申请人放弃办理的沉积办件。制定水利部门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公示,统一水利部门索要的证明类申请材料。印发《关于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办理流程的通知》,规范工单办理流程。 (略) 政务服务门户网、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两个平台的工单,目前累计办理32个工单。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将水利厅掌握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到平台,供其他部门办理依申请政务或实施监管使用,减少申请人提供材料,增加监管效能。组织制定数据目录清单16项,组织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填报累计6700余条。四是组织开展双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了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公示率100%。五是编制《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许可事项、依据、实施部门、权力,纳入到《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六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将依申请权力事 (略) 政务服务网办理,不断优化办理流程,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办理和即办(受理当天可办结)。行政审批平均全流程办理时间65天(包含技术审查环节),较2021年同期减少20个自然日。七是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连续多年聘用法律顾问,设立了水利厅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涉法事项处理及合同、协议签订等方面,认真听取、征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连续3年与松辽 (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 (略) 水利系统开展了防汛保安和地下水超采治理2个专项执法行动,对执法行动进行了检查, (略) 水务局下发了督办单,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两项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89件,结案率95%以上。三是加强执法队*建设。 (略) 县水务部门加挂牌子后有名无实问题,补充必要的执法人员,满足履行职能要求,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25件。目前, (略) (地)、县(市)配备了专职水政执法人员,12个未配备专职水政 (略) (地)、县(市)配备了兼职水政执法人员,92.5%的水政监察队*配备了1台以上执法车辆,100%的单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71.25%的单位将执法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77.5%的单位为执法人员缴纳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四是严格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促进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学台。
五、依法处置水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1件针对我厅的行政诉讼案件,经调解后做撤诉处理;1件针对水利部的申请赔偿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提出相关意见报送水利部。二是强化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根据水利部和松辽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稳定了良好的水事秩序,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优化信访接待、登记、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流程,提高信访办理工作质效。我厅累计办理群众信访事项105件(次)、137人(次)。其中,水利部转办16件(次),省信访局交办12件(次)、厅信访办受理来信来电来访77件(次),办结103件,办结率98.09%。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略) 委省政府具体安排,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水政监察队*和执法保障建设,加强河湖等管理领域的水行政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对执法职能履行的监督制约,加强水事纠纷预防调处,促进宁静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略) 水利厅??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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