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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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娄星工业集中区 (略) 报送的《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

娄星工业集中区内、竹春路和涟钢厂区围墙交界处

建设单位

(略) 娄星工业集中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娄星工业集中区内、竹春路和涟钢厂区围墙交界处,项目总投资6310万元。建设规模为现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00m3/d,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0000m3/d,扩建后整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5万m3/d。新建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沙池、事故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消毒池、辅助生产用房。项目定位收集处理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并兼顾园区生活污水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一、废气。废气污染源恶臭主要分布在进水区(格栅间、沉淀池)和污泥处理区(污泥浓缩脱水间),其中以污泥处理系统为主要污染源。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二、废水。废水主要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集中排放的污水,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2006年)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阳河、汇入涟水。

三、噪声。噪声源为各类水泵、污泥泵等固定设备的固定声源,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治理,机泵全部安装在室内,污泥脱水机房及噪声较大的车间内的操作室设隔声室。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产生的栅渣、脱水机间产生的污泥及检测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栅渣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污泥应开展毒性鉴别,鉴别结果出来以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贮存;检测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拟建项目建成以后,不会改变现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厂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注意乔木、灌木和草地合理有机的搭配,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将乔灌草复合植被补偿因厂区开发后的生态恢复;同时,项目保留厂区东侧的山体和植被形成天然屏障,既能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阻隔作用,减少对厂界外居民点的影响。

六、地下水。拟建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厂区水池、贮泥间等进行防渗并硬化处理,厂区内污水经管沟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各项设备及构筑物均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质量,污水收集管网采用防渗管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本项目位于娄星产业开发区内,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娄星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南阳河以及涟水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的建设及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娄星工业集中区 (略) 报送的《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

娄星工业集中区内、竹春路和涟钢厂区围墙交界处

建设单位

(略) 娄星工业集中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娄星工业集中区内、竹春路和涟钢厂区围墙交界处,项目总投资6310万元。建设规模为现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00m3/d,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0000m3/d,扩建后整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5万m3/d。新建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沙池、事故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消毒池、辅助生产用房。项目定位收集处理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并兼顾园区生活污水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一、废气。废气污染源恶臭主要分布在进水区(格栅间、沉淀池)和污泥处理区(污泥浓缩脱水间),其中以污泥处理系统为主要污染源。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二、废水。废水主要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集中排放的污水,污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2006年)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阳河、汇入涟水。

三、噪声。噪声源为各类水泵、污泥泵等固定设备的固定声源,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治理,机泵全部安装在室内,污泥脱水机房及噪声较大的车间内的操作室设隔声室。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产生的栅渣、脱水机间产生的污泥及检测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栅渣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污泥应开展毒性鉴别,鉴别结果出来以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贮存;检测废液、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拟建项目建成以后,不会改变现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厂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注意乔木、灌木和草地合理有机的搭配,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将乔灌草复合植被补偿因厂区开发后的生态恢复;同时,项目保留厂区东侧的山体和植被形成天然屏障,既能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阻隔作用,减少对厂界外居民点的影响。

六、地下水。拟建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厂区水池、贮泥间等进行防渗并硬化处理,厂区内污水经管沟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各项设备及构筑物均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质量,污水收集管网采用防渗管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本项目位于娄星产业开发区内,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娄星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南阳河以及涟水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的建设及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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