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华银橡胶制品厂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瑞安市华银橡胶制品厂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新建项目 | (略) (略) 汀田街道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小微园一期9号楼1单元 |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 |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是一家主要生产橡胶丝、橡胶片的企业,购买地 (略) 汀田街道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小微园一期9号楼1楼西侧、2楼和3楼,建筑面积共2822.655m2,建成后形成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的生产规模。 | 2023年1月1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新建项目环评文本的公示” | (1)废气 本项目拆包于独立密闭的配料间内进行,企业在拆包工位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效率按80%计),拆包粉尘经收集后,通过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按99%计),引至厂房楼顶DA001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未收集部分粉尘由工人定期打扫。 本项目设置独立密闭的密炼间,密炼间保持负压,设置半密闭的出片区,在出片工序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四周悬挂软帘,形成半密闭的车间,密炼废气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计),出片废气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85%计),一并先经过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处理效率按99%计);在开炼机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效率按80%计),硫化罐设有专门的排气阀,设置独立密闭的硫化车间,硫化罐排气阀接入废气管道,硫化罐开盖处设置上吸式集气罩,硫化罐废气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计),先经过缓冲罐缓冲,再与上述废气一并通过TA002“动力模块除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对非*烷总烃、二硫化碳和硫化氢的处理效率均按90%计),总风机风量24000m3/h,处理后的废气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本项目设置独立密闭的卷皮车间,车间侧面设置抽风口,对卷皮车间整体进行负压集气,在主要工位上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卷皮粉尘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计),通过TA00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按99%计),引至厂房楼顶DA003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本项目在切割工位设置移动式滤芯除尘器,切割粉尘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80%计),通过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按99%计)后直接排放。 本项目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DA004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 (略) 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①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②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隔声间,同时对车间墙体加装吸声降噪声材料,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4)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般废包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包材(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废油桶(HW08:900-249-08)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③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车间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要求,做好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20日 至2023年02月01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1-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新建项目 | (略) (略) 汀田街道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小微园一期9号楼1单元 |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 |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是一家主要生产橡胶丝、橡胶片的企业,购买地 (略) 汀田街道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小微园一期9号楼1楼西侧、2楼和3楼,建筑面积共2822.655m2,建成后形成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的生产规模。 | 2023年1月1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华银橡胶制品厂年产3700吨橡胶丝、橡胶片新建项目环评文本的公示” | (1)废气 本项目拆包于独立密闭的配料间内进行,企业在拆包工位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效率按80%计),拆包粉尘经收集后,通过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按99%计),引至厂房楼顶DA001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未收集部分粉尘由工人定期打扫。 本项目设置独立密闭的密炼间,密炼间保持负压,设置半密闭的出片区,在出片工序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四周悬挂软帘,形成半密闭的车间,密炼废气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计),出片废气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85%计),一并先经过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处理效率按99%计);在开炼机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效率按80%计),硫化罐设有专门的排气阀,设置独立密闭的硫化车间,硫化罐排气阀接入废气管道,硫化罐开盖处设置上吸式集气罩,硫化罐废气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计),先经过缓冲罐缓冲,再与上述废气一并通过TA002“动力模块除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对非*烷总烃、二硫化碳和硫化氢的处理效率均按90%计),总风机风量24000m3/h,处理后的废气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本项目设置独立密闭的卷皮车间,车间侧面设置抽风口,对卷皮车间整体进行负压集气,在主要工位上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卷皮粉尘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计),通过TA00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按99%计),引至厂房楼顶DA003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本项目在切割工位设置移动式滤芯除尘器,切割粉尘经收集后(集气效率按80%计),通过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按99%计)后直接排放。 本项目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DA004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 (略) 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①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②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隔声间,同时对车间墙体加装吸声降噪声材料,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4)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一般废包材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包材(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废油桶(HW08:900-249-08)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③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车间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要求,做好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20日 至2023年02月01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1-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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